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根据深发改〔2008〕886号文,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4 96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计划由市发改局下达给龙岗区人民政府,工程的具体实施建设单位为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后因该项目管线工程、临时污水提升泵站、隧洞土建工程增加而增加相应工程量及增加水土保持费用、交通疏解费用等,市发改局对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总投资 20 807万元(深发改函〔2011〕32号),其中建安费计划投资为18 393万元。
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建设过程中分为五个施工标段。根据区建筑工务局关于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安工程造价情况的函,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目前实际完成投资约18 933万元,对比建安费计划投资额18 393万元,超出540万元,超出比例为2.94%。
此次送审范围为葵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一标段的工程建设内容。工程采用抽签定标法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由深圳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施工,中标合同价为31 796 776.40元,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设计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08年12月13日开工,于2011年3月7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联合竣工验收,完成合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此次送审费用只有建安费,不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造价结算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建安费送审造价为31 771 548.43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 31 049 937.38元,核减金额721 611.05元,核减率为2.27%(详见附表)。
三、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日止,区建筑工务局共向深圳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8 42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721 611.05元,核减主要原因为多计工程量或高套综合单价。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对于多计工程造价721 611.0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721 611.05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总造价31 049 937.38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