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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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了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管理,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深组通〔2005〕60号)等文件的精神,请各社会组织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职务)在社会组织兼职(包括会长、理事长、主任、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秘书长等领导职务)的情况,于9月1日前将表格回传至我局。请各社会组织充分重视此次填报工作,务必及时报送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闫伟君,电话:28948170,传真:28948160
邮箱:szlgmjb@163.com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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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2:11: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