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委统战部(侨办、台办、民族宗教局、侨联)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全区的统战、侨务、台务、民族、宗教、侨联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实行机构合署,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经济联络科)、党派科、侨务科(侨工部、港澳联络科)、台务科、民宗科。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区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总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11人,附属编1人,行政事业编4人。至2015年9月实际在编19人(不含郭钢部长区领导编),其中:行政编11人,附属编1人,行政事业编4人。离退休干部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以正确的理论为导向,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统战工作上新台阶
①是锐意改革,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突破。
②以区一级政党协商改革创新为核心,以民主党派区级组织换届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圆满完成了党派工作任务。
③创新工作方法,关爱侨眷侨属侨胞,扎实推进侨务侨联工作。
④深化对台交流,提升服务质量,台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统战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格见***)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南山区委统战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本单位总收入15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7 万元;总支出1517.7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2015年,预算支出1517.7万元,较上年增幅3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4万元,人均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1万元,人均49.75万元;项目支出844.5万元。
本年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人员变动和职务工资正常晋升;2、根据形势变化,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说明
(1)2015年基本经费收入571.2万元,比上年716万元,减少198.8万元,减少20%。
变动原因: 2015年补发了2014年7月以来增资后的工资差额,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多发1-4月车改补贴,新增工会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随之增加。
(2)2015年项目经费收入835.2万元,比上年399万元,增加436.2万元,增长109%。
变动原因:根据中央、省、市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相关工作的费用要求增多。
(3)2015年基本支出571.2万元,比上年716万元,减少198.8万元,减少20%。变动原因: 2015年比2014年多发1-4月车改补贴,新增工会经费,补发了2014年7月以来增资后的工资差额,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2015年项目支出835.2万元,比上年399万元,增加436.2万元,增长109%。变动原因:业务量加大。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说明
(1)2015年度基本支出经费预算529.9万元,决算数571.2万元,差额41.3万元,低出7%。
原因是: 2015年补发了2014年7月以来增资后的工资差额,增加了2014年度带薪休假报酬等。
(2)2015年度项目支出经费预算907.8万元,决算数835.2万元,差额72.6万元,减少7%。
原因是:部分支出由于省市文件精神变化不能予以支出。
三、收入支出结构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总收入1517.7万元,基本经费收入571.2万元,占总收入37%、项目经费收入835.2万元,占总收入63%;实际总支出1406.4万元,基本支出571.2万元,占总支出40%、项目支出835.2万元,占总支出60%。
四、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全口径)
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份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二)公务用车费 | (三)公务接待费 | (四)会议费 | (五)培训费 | (六)差旅费 |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小计 | |||||||
上年全年数 | 2014 | 36.7 | 15.4 | 15.4 | 27.6 | 4.8 | 12.8 | 4.3 | |
本年累计数 | 2015 | 34.3 | 2.4 | 2.4 | 26.7 | 3.6 | 10.9 | 3.3 | |
同比增幅(%) | -6% | -84% | 84% | -3% | -16% | -14% | -23% |
如图可见本单位各项重大经济开支均有较大的压缩,符合相关三公开支规定标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表1.xlsx
表2.xlsx
表3.xlsx
表4.xlsx
表5.xlsx
表6.xls
表7.xlsx
表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