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大楼第二层南面部分物业招租公告国企物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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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139号西乡实业公司大楼第二层南面部分 | |||
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676.66㎡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租金底价 | 36.5元/㎡/月 | |||
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每满1年,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详见文件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逐轮报价,价高者得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审批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协议租赁。 | |||
备注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价人须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得无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业、粉尘涉爆、涉氨涉氮、锂电池、有限空间、纸品业、制衣业、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经营项目的消防、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信誉、遵纪守法的企业; 3、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4、竞价人须承诺无不良资信记录; 5、竞价人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房地产”、“物业管理”类似描述。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27日17:00前 | |||
其他事项 | 1. 承租方必须接受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廉洁承诺协议书》约定条款。 | |||
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工、秦工 | 联系电话 | 0755- 83500017或 0755-83500098(150****8091)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
网址 | http://www.sztc.com/(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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