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概算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55号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报批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概算的函》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101-440404-04-01-676836)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西路南侧,工程治理范围包括黄竹山北约30万平方米(投影面积)裸露山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边坡坡面危岩体清理、坡面平整、分级放坡、边坡支护、截水系统修建、加筋系统布设、灌溉系统布设、植物物种筛选与群落配置、植被混凝土配置与喷播、坡底乔灌木种植、养护管理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3号);
(二)《关于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4号);
(三)《关于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1〕10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14702.98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12134.82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929.72万元;
(三)基本预备费:653.23万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653.23万元;
(五)林地使用费:498.03万元;
(六)征地拆迁补偿费:310.00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