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体资产办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配备全额编制7人,承担着区政府赋予对集体资产和同富裕工程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等职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视察广东、深圳的***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在集体资产管理和同富裕工程工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我办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引导、扶持股份公司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股份公司规范化管理
1、推动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根据2012年12月17日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余新国同志主持召开的南山区股份公司扶持发展暨同富裕工程项目工作会议上关于兼顾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发展状况,使股份公司扶持资金更合理更科学,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指示精神,我办对《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发展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完成了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同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要求,对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南山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发展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于2013年9月30日印发。目前根据《暂行办法》,安排资金2000万元扶持南岗实业股份公司南岗工业大厦项目等11个项目,正在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2、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协助区经促局推动一街道一园区建设。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十项重点工作(2011-2015)中的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以及《南山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南山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工作方案》。按照《南山区一街道一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协助区经促局推动一街道一园区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各股份公司实施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目前正在推动荔源股份公司荔山工业区、平山股份公司平山大园工业区、北头股份公司南湾楼改造等。
3、扎实开展宝库计划实施工作。我办组织宝库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对水源三村2012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核拨去年度剩余经费及奖励227.86万元;1至12月核拨宝库计划工作经费767.86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和辖区大勘、麻磡、百旺等三个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和谐共融。
4、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一是举办股份公司经营班子普法培训。4月12日,为贯彻南山区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落实2013年度南山区普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集体资产办联合举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骨干普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共约145余人;培训内容包括:《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合同法》和《公司法》。此次培训在普及全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领导班子法律意识、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及规训作用。二是举办社区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与转型发展培训班。今年11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的《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工作安排,我们组织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29家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参加今天到13号为期6天的社区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与转型发展培训班学习。通过此次培训南山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者能学习到社区集体经济转型中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并在企业管理规范、投资手段、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土地集约产业升级转型城市更新的思路与办法等方面有所收获。三是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困扰各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主要反映在股东权益纠纷、历史遗留债权债务、资产权益归属不清等方面。区集体资产办从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着手,以《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以规范公司治理、依法经营决策为切入点,引导股份合作公司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5、积极开展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一是对全区29家股份合作公司落实三资台账建立、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评估活动,以点带面,通过建立三资台账、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引导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逐步规范运作;二是根据2013年9月6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办发[2013]9号)及省、市法规、文件精神,起草、完善了《南山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南山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扎实开展2013年度区同富裕工作
根据2012年12月17日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余新国同志主持召开的南山区股份公司扶持发展暨同富裕工程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对《南山区同富裕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完成了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同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要求,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南山区同富裕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于2013年9月23日印发。目前根据《暂行办法》,安排近2000万元扶持大勘股份公司集体物业回购项目补贴等13个项目,正在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筹建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
根据区政府改革创新计划(2013-2015年)的安排,我区拟成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为此,我办前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成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筹建工作小组》。为推进我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成立工作,我办在年初成立了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筹建工作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安排了专责人员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二是赴龙岗区社区股份公司协会交流学习。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协会,为全市第一家从事股份合作制经济研究、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行业协会。今年3月,我办领导班子率相关工作人员赴龙岗区社区股份公司协会交流学习,主要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组织召开座谈会。我办先后分三批组织全区29家股份公司召开了股份公司董事长座谈会,就成立联合会的意向和相关事宜与各位董事长进行深入的交流。在3次座谈会上,各股份公司都纷纷表示赞成成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并希望尽快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向8个街道办事处、29家股份公司发放了《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成立征求意见问卷》:就是否赞成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联谊会的主要工作、希望联谊会主要发挥什么作用等进行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五是拟订《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股份公司实际,拟订了《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发8个街道办事处、29家股份公司进行征求意见,并就反馈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六是对理事会人选问题进行征求意见。我办就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理事会人选问题,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理事会人选征求意见表,并分别到29家股份合作公司征求了董事长意见。六是成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理事会选举筹备组,组长由区集体资产办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集体资产办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股份公司董事长代表(根据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理事会人选征求意见结果以及结合股份公司董事长个人意愿等综合考虑);召开选举筹备会,酝酿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以及通过《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章程(审议稿)》。七是召开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成立大会。拟于今年12月召开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成立大会,选举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班子成员。
二、2014年工作思路
(一)引导、扶持股份公司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股份公司规范化管理
1、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按照《南山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发展暂行办法》,落实具体的扶持措施,推动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集体经济效益。
2、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协助区经促局推动一街道一园区建设。结合市委关于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推动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集体经济质量,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扎实落实《南山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工作,引导我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按照《南山区一街道一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协助区经促局推动一街道一园区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各股份公司实施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
3、做好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1)协调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平台建设工作;(2)指导各街道落实股份合作公司信息公开工作;(3)协助区民政局对股份合作公司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工作;(4)负责全区股份合作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扎实开展宝库计划实施工作。按季度拨付工作经费,并开展宝库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度年终及2014年中检查,促进水源三村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继续扎实开展区同富裕工作
积极探讨符合我区实际的区同富裕工程帮扶方式,帮扶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股份公司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群众和股份公司的股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三)积极开展三资监管工作
根据《南山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区、街道监管工作、职责,加强社区股份公司在资产、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使用、处置、管理等工作。
(四)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2013年9月4日中共深圳市委出台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发[2013]7号)要求,结合辖区内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情况,出台我区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统一认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启动试点工作。力争在积极推动转型发展、规范运营强化监管、政企社企彻底分开、加大扶持力度、稳步推进股权改革等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五)协助完成区属传统城镇集体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
继续协助市中院开展区属传统城镇集体企业二轻工业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剥离和保全,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处理好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六)指导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联谊会开展相关工作。完善联谊会内部工作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联谊会章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