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珠海市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讯达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扩建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基本情况:珠海市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连湾片德祥路16号,利用公司原有厂房,自建2条锂电池的电芯生产线,新建实验室3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8%,设计及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锂离子电芯2500万只。
3、主要原辅材料:钴酸锂、电解液、负极石墨、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粉尘、工艺废气、厨房油烟、固废、噪声。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2]2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并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审核,监测报告结论显示:该项目工艺废气和粉尘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