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名牌和荣誉称号奖励(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金湾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名牌和荣誉称号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1:金湾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名牌和荣誉称号奖励办法(试行).pdf
***2:金湾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名牌、种养标种养标准和荣誉称号奖励申报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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