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大道(珠海大道环岛西路)翻新道路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高栏港大道(珠海大道-环岛西路)翻新道路标线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由于高栏港大道(珠海大道—环岛西路)道路每天有大量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型货运车辆行驶且使用多年,交通标线已模糊不清,对车辆的通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需对该道路的标线进行翻新。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指示牌、施划热熔行道线等。 工程招标金额:415504.16元(以审定预算:461671.29元下浮10%即415504.16元为招标金额,总价包干)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45000.00元 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摇珠大号中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随本公告一齐发到网上,具体项目信息及支付情况,请参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应条款。请各位投标人注意并查看,投标文件务必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且封装,否则按废标处理。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招标金额 | 415504.16元 |
招标条件 | 机构:1、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板)》和《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等设施制作安装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其它说明: (1)、具有独立的法人及独立资质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外企业在我市注册有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 | ||
投标咨询电话 | 0756-7718601甘工 0756-7718565 陈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具体要提交的资料及其封装要求见随本公告一起上传网络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后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
备注 | 1、2014年5月9日下午14:00-14:30在高栏港区口岸大厦三楼315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时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履约保证金4.5万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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