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盐田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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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5日发表
调整盐田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鉴于党政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于2011年8月16日(深盐临〔2011〕9号)对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宏彬(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刘 慧(副区长)
成 员:刘中原(区监察局局长)
黄 哲(区发改局局长)
陈晓武(区经促局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局长)
彭兆中(区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提议召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因故不能参会应向组长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促局,负责日常工作,由陈晓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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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8:04: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