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港区办〔2013〕94号
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整治“小金库”、违规
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的通知》(珠财〔2013〕223号),为推动落实我区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工作,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区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晨辉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叶提良 区纪工委副书记
陈少忠 区财金事务局局长
成 员:王战红 区纪工委审计处处长
李东红 南水镇镇长
彭一江 平沙镇镇长
梁雪芬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刘才菊 区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何怀玉 区财金事务局副局长
周健权 区财金事务局副局长
鄢智敏 区财金事务局副局长
杨 涛 区财金事务局副局长
李忠全 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怀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鄢智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