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公示(公告)珠香市监撤登示字〔2021〕1130号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公示(公告)
珠香市监撤登示字〔2021〕11-30号
珠海市倩沫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昭向本局提出珠海市倩沫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GEYB9T)在2018年3月30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兼监事系冒用张昭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珠海市倩沫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由原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住所:珠海市拱北昌平路190号商铺之八,法定代表人:章磊莹,本局通过登记住所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满后,本局将依法撤销张昭的股东兼监事身份。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可向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如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撤销珠海市倩沫贸易有限公司商事设立登记的处理决定。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1714室;
联系电话:0756-2265052。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