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三大调解衔接机制,筑牢大调解格局,构建法治城区,7月9日下午,市司法局在区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吴军、副局长曾水带、市综治办副主任古锡坤、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胡群胜和区司法局局长吴连宇等同志在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就新形势下如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展开了科学剖析,认真查问题、出对策。区司法局吴连宇局长汇报指出,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领域,密切人民调解和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的联系,切实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
胡群胜副书记指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专职调解员队伍还不够大,参与调解纠纷范围还不够广泛。因此,希望通过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来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同时,随着我区社会发展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有:(1)农村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分配及内部管理纠纷;(2)城中旧村改造纠纷;(3)劳资纠纷;(4)物业管理纠纷。其中,劳资纠纷与物业管理纠纷尤其明显。为此,希望增加的专职调解员主要投入到这两个方面去,为构建平安香洲、和谐香洲作出更大贡献。
吴军局长认为,结合大家的意见,下一步人民调解工作的延伸方向主要是医患纠纷与物业管理纠纷。要以此为突破口,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他强调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抓建设,切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二是抓管理,不断完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体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抓预防,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抓调处,根据的当事人和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采取平等协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办法,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五是抓协调,加强与综治维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发挥各自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