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遵法守纪接受社会监督——香洲区区委常委会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
8月4日,香洲区委书记尤镇城同志主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吴官正同志在反腐倡廉有关会议上强调的五个问题》和《张德江同志在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后的讲话》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部署。会上,尤镇城同志代表区委常委会向社会公开作出了以下廉政承诺:
第一,严肃政治纪律,决不滥用权力。自觉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第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票决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用人。对跑官要官者,一律拒绝,并严肃批评教育;对违法违纪者,严肃处理。第三,坚持廉洁奉公,坚决拒收钱物。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旧村改造的有关规定,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各项规定。凡是给区委常委送钱送物的,一概拒收,并责成有关部门对送钱送物的人调查处理。第四,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私利。凡是以区委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领导同志和区委办公室报告。第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