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主体追究
6月11日上午,罗湖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系列要求,研究部署我区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会上,区主体办详细介绍了《罗湖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试行)》,区监督办对《罗湖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并就相关方案和制度进行了深入讨论。
区委书记倪泽望、区长贺海涛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要求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制度探索、细化职责分解、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责任追究执行有力,在《罗湖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中,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对象、时效、情形等,并将采取“一案双查”、通报曝光等措施,在依法依纪查处当时人的同时,倒查追究相应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罗湖社区家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