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妇联、总工会,市直妇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妇女在珠海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市妇联、市总工会决定在2010年6—11月开展2010年市级、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市各行业中以女性为主体的集体(科、室、班、组、队等)或岗位(岗、台、车、站、船、所、店等),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的示范作用。
二、创建申报条件
(一)市级“巾帼文明岗”
1、有5名女性以上(含5人)的集体,女性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岗位成员要政治立场坚定,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树立和倡扬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
3、岗位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优质高效、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单位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加强宣传,有明示于众的创建“巾帼文明岗”标志,并努力为创建“巾帼文明岗”提供良好的条件。
5、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6、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省级“巾帼文明岗”
创建市级岗两年以上,在市岗的基础上有创新、有发展、有新的业绩,在同行中成绩突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6—7月
各申报岗位围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的重要意义。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激发她们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扩大影响,形成声势;争取领导对创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创建工作有效推动单位发展目标的实现,努力实现单位发展与妇女进步互动双赢,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三丰收。
(二)申报:7—8月
严格按照条件,填写《珠海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于8月25前将申报材料(省级岗、市级岗各一式三份)报市妇联妇工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主要事迹字数为1500字左右。如有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音像资料,请一并报送。
(三)培训:9月
市妇联、市总工会拟于9月中旬举办岗位负责人培训班(具体通知另发)。
(四)检查验收:11月
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组成考核验收组,对申报岗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的创建情况,从中择优命名市级“巾帼文明岗”或推荐省级“巾帼文明岗”,拟于2011年“三八”节期间予以表彰。
各申报岗位要做好相应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档案资料包括:创建领导小组名单、岗位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创建目标、措施和方案;创建活动各项制度;创建活动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主管部门下发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文件和资料;岗位开展特色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开展,加强服务,促进交流,欢迎各创建单位登录珠海妇女网(www.zhwomen.gov.cn),关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信息,本文件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公告栏”内查寻。
***:1、珠海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联系人:陈佩瑜、李燕芳 电话:2212694、2131389
电子邮箱 zhflfgb@126.com 网址 www.zhwomen.gov.cn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珠海市总工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