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积协调处理富海公司噪声和废气污染的投诉
自2008年9月起,南屏中学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投诉富海公司的噪声和废气污染问题,《珠江晚报》也连续报道了此事。接到投诉后,区环保局林常青局长即邀请该公司法人代表来我局进行协调处理此事,并多次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参加由南屏镇主持的协调会。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珠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二大队对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此后,该公司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我局专门组织了污染控制股及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该公司明确指出其所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方符合验收条件。我局将继续***事态进展,直至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