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旧村文化遗产今何在
香洲区文物工作小组对14处城中旧村的文化遗产反复核查后写了一个保护方案;按照城中旧村文物清单上列举的真正保护下来的文化遗产,所占比例不高;城中旧村的文化遗产协调工作没有按保护方案去做;被拆迁的城中旧村的部分文化遗产被露天存放;珠海市文化遗产的保护费用太低。
关注城中旧村的历史文化遗产
香洲区实施城中旧村改造工程后,如何对分布其中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普查、统计、整理、保护,做到文物保护与旧村改造两不误,解决香洲区乃至珠海市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记者由此对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中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2000年开始有组织地普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香洲区26处城中旧村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有组织地进行普查,始于2000年。根据珠府(2000)62号文件精神,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市改建办、市文化局、市博物馆、区文化局有关业务骨干,采取普遍调查与重点勘查相结合的方式,从7月中旬到8月底,分三个调查队进行普查。
多少文化遗产值得保护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香洲区26处城中旧村中保存重要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旧村有14处,有保留价值的古祠堂、庙宇、纪念性建筑、民居等有百余处,有的古建筑始建年代可上溯到唐、宋时期,特别是翠微村和前山村,古建筑保存相对更集中。在这14处城中旧村中,具体涉及到旧村改造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个,即梅溪石牌坊(省级)、前山寨城墙(市级)、愚园(市级)、中山纪念亭(市级)、拱北莲花亭(市级);另外,尚有近百处重要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具体涉及到山场村、翠微村、前山村、北岭村、新村、上冲村、造贝村、兰埔、吉大、江村,其中山场村有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20处,翠微村22处,前山村9处,北岭村4处,新村1处,上冲村9处,造贝村3处,兰埔3处,吉大4处,江村2处。
如何保护方案写得很清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文物工作小组经过反复核查后写了一个方案,认为对14处城中旧村中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应采取原地原状保护、原地异位保护、异地迁建保护、获取资料后不予保留等四种方式分别进行处理。
原地原状保护
需要进行原地原状保护的文物主要以下三种类型:首先是已经公布为省、市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五处,分别是梅溪石牌坊、前山寨城墙、愚园、中山纪念亭、拱北莲花亭。
第二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文物价值、保存现状较好、规模较大、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古建筑:共有五处:翠微村中和里二横巷5号的韦氏旧宅,翠微村三王庙(含水库庙),前山村彭城街二巷8号的刘家宅,山场村东街186号的“北帝殿”,山场三街62号的鲍俊故居等。
第三是其它重要古建筑:一是部分重要祠堂。清代以来珠海地区的祠堂文化很有特色,那些规模宏大、建筑精良的祠堂不仅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而且维系着旅居港澳及海外的珠海华侨怀乡之情,是一种纽带和桥梁。在不对旧村改建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建议尽量保留一些有价值的祠堂。二是杨铁梁祖屋。位于翠微村槟榔街,由八座式样相同、相互连接的建筑组合而成的古建筑群,是一处保存较好的典型的清代民居,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杨铁梁为当今香港名人(原香港首席大法官),他本人也十分关心其祖物保存情况。在不对旧村改建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建议尽量予以保留。
原地异位保护
这类文物主要集中在翠微村和山场村。翠微村:完整地保留有原来村中的里弄门坊名,分别有中和里、人和里、敦睦里、腾凤里、诒谷里、南溟里等6座,字体端正清晰,另外长水街63号保存有珠海名人吴健彰四园之一的“棣园”门坊,其上“棣园”二字为清代珠海著名书法家鲍俊所书。山场村:保留有鲍家祠堂石狮子、狮座一对,山场牌楼,鲍俊书“聚德”,还有“东瀛捧日”等书法遗留,可将这些集中于鲍俊故居中开辟展览或者装饰于新建的山场村文明社区中适当的地方。
异地迁建保护
对因工程特别需要,不能实施原地保留的具有较为重要价值的文物,经文物工作小组确认,采取异地迁建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经济建设,又抢救了文物。
具体拆迁程序问题:首先由文物工作小组对26条村中有关文物的名称、年代、位置、结构、现状、户主姓名等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编档,并附上照片等相关信息资料,核实拆迁清单。从产权确认后户主交钥匙开始,开发商要与文物协调小组密切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存放地点及保护措施问题:存放地点有两处,即梅溪牌坊旅游区和南屏北山村杨氏大宗祠前的空地,可用于存放城中旧村拆迁的文物构件。存放时要对文物进行分类封存。特别对于木质文物构件,要按木质或易损程度分类保护好,一定要存放于用木或竹或布搭成的相对封闭的空间里,避免风吹日晒雨淋;而石质文物构件也要尽量处理好。存放区周围要用栏杆或铁丝网围绕,有专人负责,以免被破坏或丢失。
规划与重建问题:对于各村拆迁的建筑文物构件要进行规划、重建。具体进度如下:2002年进行建筑文物资源整合,制订出规划方案。2003年依据规划方案进行招标、重建、复原。2004年完成重建工作并对外开放。
获取资料后不予保留
对于旧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保存价值不大的一般性文物,由文物工作小组获取科学的研究资料后(如登记、拍照、录相、选取标本等),及时将现场交给承建商。
迁建工作过程出现问题
在文物工作小组确定的保护方案里,涉及到迁建的文化遗产最多,占了90%左右。对这些文化遗产如何拆如何建,保护方案里讲的很清楚。那么,14处城中旧村中需要拆建的文化遗产是如何被拆的呢?有没有按照文物工作小组确定的方案要求进行拆和建呢?记者由此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采访。
市改建办没有明确答复
记者想电话采访市改建办有关人员,了解市改建办对城中旧村文化遗产的处理程序,市改建办秘书组的梁助理要记者找吴科长,吴科长要记者找陈先生,陈先生一连几天一直在开会,陈先生办公室同事给的陈先生的手机是外地手机,记者打过去一问,机主不是陈先生。如此反复,市改建办对城中旧村文化遗产的处理程序问题,记者最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保护下来的只占三成
刘云德:梅溪牌坊旅游区(部分拆迁构件存放地点)
在梅溪牌坊旅游区保管的这些构件,严格说来不能叫文物,因为没有列入文物保护的名单,那就不能叫文物。我是香洲区文化局的文化顾问,又是文物普查小组的成员,因此,我建议保护的文化遗产的范围比较广,但是,很遗憾,按照文物清单上列举的真正保护下来的,约占30%,还有70%的文化遗产流失了。在流失的这部分文化遗产中,需要原地异位保护的、异地迁建保护的又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拆都没拆好,建就更难了,前段时间我用拆迁的构件恢复了6个门,其他的仍堆放在露天里。有一处祠堂,应该是原地保留的,上面还有文化部门要求原地保留的字样,却被拆掉了,没办法,只好把它们运过来放在这里。
协调工作没有做好
徐晓云:文物普查小组成员
旧村改造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比如发展商方面,他们的图纸早就出来了,本来要在这个地方建一处花园,偏偏有座古建筑,发展商怎么办?古建筑又不是特别重要,没办法全搬,又不能留下,只能把它拆掉。问题在于,负责拆迁的施工队没有专业素质,不懂得怎样拆,而且大多已实行承包制,古建筑的一些砖、木都是可以卖钱的,这就不排除流失的可能性。
拆迁的时间特别紧张,发展商要求尽快拆,只给几天时间,拆不完也不会等你,而且施工队设备好,拆得快,等我们想拆的时候,古建筑已经没有了。另一方面,村民对自己的老房子感情很深,刚开始听说要拆,心里很舍不得,动员搬迁的时候,总想拖,后来没办法了,才交了房钥匙,已经超出规定时间很多日了,搞得拆迁时间更紧张。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想,主要原因是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落实保护方案很关键
张建军:市博物馆
我是文物普查小组成员之一,城中旧村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起草了一份保护方案,哪些文物和文化遗产要原地原状保护,哪些要原地异位保护,哪些要异地迁建保护,哪些要获取资料后不予保留,方案里写的很详细,但是直到现在,却没见怎么落实。方案定了不去执行,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有些旧村子马上要拆了,比如翠微村,各方面工作再做不好的话,损失会更大。
另外,我觉得经费问题也很重要。珠海这方面的费用一年只有50万元,这点钱远远不够用,而广州、深圳等地每年的经费有近千万元,可以做很多事情。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本报记者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