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50112号办理情况的函
罗府函〔2015〕204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50112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邓一光委员:
《关于恢复自行车专用车道的建议》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自行车专用通道网络,实现无缝对接”的建议
由于目前深圳市道路规划中,没有单独设置自行车道,因此暂时只能在人行道上与行人共用道路资源。2015年,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已在黄贝岭、碧波、新秀片区开展慢行系统改善工程,在人行道铺装自行车道约22km,同时对这个片区的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完善,努力提升罗湖区自行车骑行条件。
二、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彻底清理违停车辆占道现象,还路于民”的建议
(一)加强整治人行道违停。截至9月底,罗湖交警大队共组织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8次,出动警力124人次,整治人行道违停车辆652辆,辖区内人行道违停现象基本好转。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保持对人行道违停现象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人行道违停行为。
(二)加强对占用人行道等区域的巡查。今年以来,罗湖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强化各项执法工作,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加强对辖区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区域的巡查,对非法乱堆放、乱摆卖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今年1-9月,全区共查处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乱摆卖行为5300多宗,清理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乱堆放现象252处,有效打击了非法乱摆卖及乱堆放行为,较好地维护了辖区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区域市容环境的良好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联系人:廖远衡,联系电话:25666549)
第2015011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