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关于报送珠海市公安局提升公章刻制备案便利度工作方案的函
市商改办:
贵办《关于报送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商改办〔2018〕12号)收悉。按照市府办在来文***《2018年度广东各市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报告》上的拟办意见,我局牵头负责“提升印章刻制便利度”工作任务。经认真对照评估报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公安局提升公章刻制备案便利度工作方案》,现函送贵办,请查收。
专此函达
珠海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
***:
珠海市公安局提升公章刻制备案便利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章刻制备案便利度,根据市领导在《2018年广东各市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指导思想,把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作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继续成为”的重要抓手,以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为动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环节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使珠海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推动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取消公章刻制核准,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按照***《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省厅《转发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138号)等文件中关于公章刻制管理工作的改革要求,全面取消公章刻制核准,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我市公章刻制备案统一实行刻制业门店受理并备案,军队和***单位由辖区分局治安部门负责备案,并指定刻制企业制作。
(二)全面压缩公章刻制备案时间,优化公章刻制备案。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1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18〕1号)要求,依托广东省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企业可在线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类型、材质等并支付费用。公章制作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通知企业领取公章,并由公章制作单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等手续。
(三)加强公章刻制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宣传。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公章刻制企业指导,要在线上和线下行政服务平台、场所公布本地公章刻制企业名录,明确告知群众公章刻制备案业务流程,落实公章刻制备案“全城通办”,进一步提升公章刻制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公章刻制业经营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章刻制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公章刻制业的指导和监督,监督企业把好章材和公章刻制质量关。做好对本辖区公章刻制企业的检查和抽查等治安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公章刻制企业每天每家抽查不少于5条刻章备案记录(少于5条的按实数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经营或未实现0.5个工作日完成公章刻制备案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年内三次以上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建议省厅暂停系统;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刻制公章活动,有效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提升企业公章刻制便利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借助公安大数据,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公章刻制备案改革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围绕公章刻制便民服务措施及应公章专用安全芯片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充分运用公安机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公章刻制备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狠抓督促落实。各分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狠抓日常治安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公章刻制业的指导、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导检查情况请于每周五报送市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