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新区A路供水管道临时迁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珠海农渔水〔2010〕287号
关于横琴新区A#路供水管道临时迁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报批横琴新区A#路供水管道临时迁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珠水集团〔2010〕591号)及***收悉。经组织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横琴新区环岛北片区主、次干路市政道路工程顺利施工,同意对横琴环岛北路现有DN300管临时迁移到路南面距路中51米处(个别地方距路中40米),总迁移管道长约7097米。
二、同意本次迁建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经过设计单位对管道敷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埋设方案较明铺方案投资省,基本同意采用浅挖敷设方案;鉴于本工程是临时工程,请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该工程概算报发改部门批准。
四、施工图完成后,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报我局备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供水管道△ 迁移工程△ 初步设计 批复
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