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支没找到买家持抢劫遭同伙举报
没有工作、生活窘迫,便自制***支企图牟利,结果***造出来了却找不到人买。没钱交房租被扫地出门,又与人合谋抢劫金店,还未动手却遭同伙报警落入法网。日前,四川男子张某因犯非法制造***支罪、抢劫罪被斗门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自制***支欲抢金店
33岁的张某自2005年来到珠海打工至今已经11年,案发前张某没有工作,还欠下了很多债,生活窘迫。2015年4、5月间,张某先后在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两把射钉***,反复研究射钉***的构造,在网上找资料学习了***支制造原理,随后又先后购买了火药***、钢珠等工具,通过一家五金加工公司加工了长15cm的铁管两条、长15cm的消音管一条,在其租住的井岸镇某出租屋内,将射钉***拆分,重新制作***管,改装成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钢珠弹丸的***支两支。在案件侦查阶段,张某供述称其自制***支最初是为了卖钱,但最后***支并未卖出去。
2015年8月中旬,张某因为没钱交租被房东赶了出来,于是产生抢劫井岸镇某珠宝店的念头。“因为我没有工作,没钱用,生活所逼,还有很多欠债,欠银行很多钱,我想抢一次,把钱全部还上,然后找回我老婆。”据张某供述,其从电影中看到抢劫的人一般是戴手套、口罩和鸭舌帽等东西以防备被人认出,他也去购买了手套、口罩、鸭舌帽、单肩包、铁锤等作案工具。
同伙报警落入法网
2015年8月24日中午,张某在井岸某社区公园的凉亭内认识了23岁的广东男子阿荣(另作处理)。阿荣因找不到工作心情很差,向张某发泄了对生活的不满,并说了一句气话“一直找不到工作还不如去偷去抢。”张某于是告诉阿荣其有***,并告诉阿荣中午珠宝店的人流较少,与阿荣合谋次日中午持***抢劫某珠宝店。
次日中午,张某携带上述两支自制***支及其他作案工具与阿荣来到珠宝店对面的奶茶店伺机抢劫。阿荣跟张某说要熟悉逃跑路线,便离开奶茶店报警。阿荣报案时称,其发现张某所携带的***支是真***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决定报警,其虽找工作不顺心,身上又没钱,说了句气话,但并没有想过真的要去偷去抢。随后,公安民警来到上述地址将张某抓获,当场从张某的单肩包内缴获自制***支两支、***176发、钢珠81粒,以及铁锤、锉刀等作案工具。
当庭翻供未获采纳
2015年11月,检方就此案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制造***支是为了销售卖钱,后其多次兜售上述***支未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支罪;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过程中,张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制造***支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其没有买卖***支。法院评判认为,公诉机关针对张某买卖***支的指控,仅提供了张某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即其打算将***支卖出赚钱,但没有人购买,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张某称因其在派出所被民警用手铐勒紧双手导致手腕受伤才交代说自己要去抢劫,到了看守所之后出于害怕又继续作出要去抢劫的供述。经过法院评判,无证据证实其受到刑讯逼供,且该供述与证人阿荣的证言相互印证,并有当场扣押的***支、***等作案工具予以佐证,共同证实张某持***抢劫的事实。综上,对其提出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两罪并罚获刑八年
斗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制造***支罪、抢劫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指控其犯非法买卖***支罪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张某持***抢劫,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张某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
2016年1月,斗门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