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经营场所登记的答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香洲分局:
你分局《关于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经营场所登记的请示 》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此复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2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4:49: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