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提高住房保障面积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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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住房保障的面积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进一步改善保障对象的住房环境和生活质量。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份开始实施,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 1.《关于提高我市住房保障面积保障标准的请示》(珠规建保〔2015〕43号)
2.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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