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西乡桃源地区法定图则0225地块局部调整的公示
因宝安区西部粮食储备库工程项目需置换用地,我局根据市、区相关部门意见,拟对宝安西部粮库置换用地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涉及[西乡桃源地区]法定图则02-25地块进行局部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申请调整用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桃源地区]法定图则02-25地块内,该地块用地面积24078平方米(详见附图),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0,配套社会停车场(库)(360位),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西乡桃源地区]法定图则02-25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在法定图则原02-25地块内划出21178平方米用地作为02-25-2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用地面积21178平方米,容积率为3.0,配套社会停车场(库)(360位),备注“规划”;剩余用地作为02-25-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900平方米,容积率为3.0,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西乡街道办大楼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公路和北铁二路交汇处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网站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宝安管理局规划科,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 11月27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李孟洋
联系电话:158****3603
传真:2781190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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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乡桃源地区]法定图则02-25地块局部调整的公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