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业界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幸福之城成功
近日,珠海旅游业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授予“幸福之城”商标。根据商标注册证书的规定,未来珠海在推广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关的旅游资源,举办与幸福关联度密切的休闲度假和婚庆情侣品牌活动时均可使用此专利商标。幸福之城,将成为珠海继多年培育的浪漫之城形象后又一城市旅游推介形象品牌。“幸福之城”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是:观光旅游;旅行陪伴;安排游艇旅游;安排游览;旅行社(不包括预定旅馆);导游;旅游预订;预订座位(机票、车票、船票);汽车出租等。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从2011年1月14日开始到2021年1月13日,共10年。
城市旅游形象是对旅游城市的无形价值的提升,塑造独特、鲜明、有影响力的旅游形象,进而依靠城市旅游形象吸引游客已成为城市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珠海作为全国第一个以整体城市入选全国优秀旅游城的城市,在海滨风光浪漫格调中又拥有了幸福之城的内涵,在建设幸福广东的大背景下别有一番意义。
(办公室 赵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