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1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方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1-16地块性质及容积率。该地块原为行政划拨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地块周边多为已建成的楼盘,若按原功能发展工业,与周边孤立,不协调,若按商业用地建设,缺乏商业展开面,为了利于社会融合,形成和谐浓郁的居住氛围,同时为了解决片区居住压力,拟将其调整为居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我局按保障性住房项目调整程序审核,拟将地块规划性质从商业用地+商业办公用地(C1+C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共租赁住房),容积率从2.4调整至4.53。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完善法定图则调整事宜。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
地点:1.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南湾街道办
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首页“城市规划公告”栏目。
(网址:http://www.szpl.gov.cn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5月1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28923346 传真:289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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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求水山01-16地块法定图则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