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裸露山体缺口治理工程第一批16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属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由16个整治工程组成,由深计〔2002〕186号文下达雷公山石场等11个工程计划投资共1 636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812万元;由深水计〔2002〕294号文下达松子坑1#、2#石场2个工程概算投资共432万元,其中市补助216万元;由深水计〔2003〕***号文下达炳坑水库整治等3个治理工程补充计划,工程估算380.41万元,在以前市财政投资补助结余款中开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主要整治内容包括:①采用挂三维网喷草,种植灌木,设置排水沟、跌水槽。②采用喷草、点种灌木,挖穴种植乔木和灌木,坡顶设置截水沟,平台设排水沟。③采用人工植生盆、V型槽、爬藤+植石山灌木,打穴植乔灌木。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如茵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该16个工程均为直接发包,(1)葵涌雷公山采石场综合治理(第一期)工程合同包干价为2 584 304.33元。(2)葵涌雷公山采石场综合治理(第二期)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 989 191.17元。(3)葵涌雷公山采石场综合治理(第三期)工程合同暂定价为1 981 003.31元。(4)平湖木古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 868 500元。(5)松子坑1号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 936 660元。⑹松子坑2号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167214元。(7)松子坑3号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 044 513.50元。(8)大围石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202 274.53元。(9)惠盐遗留边坡整治工程合同包干价为269 345.55元。(10)横岗镇安良边坡绿化工程合同包干价为360000元。(11)松子坑4号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 489 299.08元。(12)桔子园水库边坡①整治工程合同价为280 000元。(13)桔子园水库边坡②整治工程合同价为273 000元。(14)炳坑水库边坡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合同价为1 517 000元。(15)信义集团边坡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合同价为1 085 700元。(16)龙平路边坡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合同价为457 600元。该16个工程于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分别开工,2003年4月至2006年6月间分别竣工验收。
该项目因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未能及时提供会计查账资料,审计时间相应延迟。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16个工程结算已经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及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16个工程送审总造价为19 310 106.40元,审定总造价为19 179 698.37元,核减金额130 408.03元,核减率为0.68%。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总体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1:1投资,工程分为三批次实施,总拨款为37 073 950元。本次送审的16个工程属于第一批工程,截至审计日,本次送审的第一批工程共支付工程款15 797 811.88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不完整,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30 408.03元。多计原因如下:
1.建安工程造价多计125 637.03元。葵涌雷公山采石场(三期)整治工程合同暂定价为2 106 ***0.34元,书面承诺按1 981 003.31元承包,报送造价按合同价,多计造价125 637.03元。
2.其他费用多计4 771元。16个工程监理费,按合同约定计算,共核减4 771元。
(二)会计核算与管理不够规范。①水土保持和两河治理(龙岗河、坪山河防洪治河)两个账套的会计凭证混合装订在一起,而且部分凭证装订不按顺序。②部分原始会计凭证资料不完整,付款凭证***没有说明付款的工程项目名称。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16个工程于2003年4月至2006年6月分别竣工验收,2011年10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4年)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30408.0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30 408.03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19 179 698.37元进行结算。
(二)对会计核算与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议建设单位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将水土保持和两河治理两个会计账套的凭证分开且按顺序装订。工程项目的原始凭证资料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