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化,我局自2019年1月挂牌以来,局领导就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导向,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落实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现根据有关要求,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
我局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以点带面,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显著增强,崇尚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认真梳理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清单
我局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珠司〔2019〕249号),印制下发了《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统计依法行政事项的通知》,对现行行政职能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严格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9年6月25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珠退役军人函〔2019〕167号)。一是我局通过市政府公示平台及时公示了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了事前公示。二是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通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账号,对单位主体信息进行补充,并安排有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选配人员参加综合法律培训班,参加考试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市政府公示平台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19年7月9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珠退役军人函〔2019〕190号)。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积极协调办公室申请专项资金设置具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的行政执法记录室,将现场执法记录设备所需经费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证执法现场有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五)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9年7月9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珠退役军人函〔2019〕189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行政职权提请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本局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组)对该执法行为所拟定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规范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内容,明确了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和考试,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59人参加省学法平台普法学习,参加普法考试59人,参考率为100%,平均分为100分;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职责任务清单》,按科室职能厘清普法责任,并于7月25—26日组织市、区、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共51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法律法规宣讲,重点对《宪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印发《关于举办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法制宣讲的通知》(珠退役军人函〔2018〕197号),对学习时间、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了明确。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虽然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方面开展了一些尝试,并对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摸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
个别上访人“信访不信法”。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困扰,有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
(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虽然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已印制下发,但相关细则还未完善,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更新。
(三)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在行政执法方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不全面,缺乏专业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责任具体到个人,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