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光洲、谢文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珠海城区外卖配送车辆和人员管理的提案》(第20210124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网络餐饮配送这一新型服务业态涉及网络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餐饮企业等)、配送人员、消费者等多环节,不同环节涉及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交通、劳动保障等不同行政管理领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该新业态目前暂无主责行业管理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管理。一是《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负责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1〕396号)明确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牵头推动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促进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电子商务促进和餐饮行业指导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