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流浪犬只留检通告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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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犬只留检场管理办法》,金湾区犬只临时留检所接收流浪犬1只,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通告。对流浪犬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包括节假日)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禤新波 电话:15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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