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名列前茅
1月5日上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谷坤宗带领考核组,到区安监局对我区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反馈意见等方式仔细检查了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12年,我区共进行经济处罚212宗219次,其中一般程序50次(含一般事故调查5宗),简易程序162次,共处罚款124.39万元,实际收缴到位114.3万元;委托镇(街道)执法办理经济处罚案件172宗(其中一般程序36宗,简易程序136次)。全年全区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3001家次(包含“三小”场所),其中工矿商贸企业12528家(次),监督监察覆盖率达100%,监督监察复查率为26.5%;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24210宗,按期完成整改23500宗,整改率达99.2%。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及委托镇(街道)安监执法中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取证准确、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恰当、结案及时,没有出现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个案。
反馈意见时,谷坤宗副局长对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香洲区2012年办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宗数、处罚金额占了全市的50%以上,办案质量也明显高于其它兄弟单位。同时,谷坤宗副局长也对我区2013年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大对“自查自报系统”零隐患企业的检查力度,落实政府督查和企业自查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的执法工作,管好“责任田”;三是要充分调动基层镇(街道)安监执法中队的工作积极性,争取推动新一年执法工作再上台阶;四是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按法律程序规范事故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