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10512地块规划调整情况的公示
[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1、05-12地块所属宗地号为G08402-01***,属博荣(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公司)权属用地,已列入2012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类型为安居型商品房。为推动安居型商品房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博荣公司申请将地块容积率由原3.86提高至5.23。同时,优化道路线位,并将小学规模扩大为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该法定图则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该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G08402-01***号宗地位于横岗街道大康地区横坪东路、大福路、福罗路和坪福路交汇处,位于已批的[大康地区]法定图则中05-11、05-12地块。05-11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用地面积1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24班小学和应急避难场所;05-1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1305平方米,容积率3.86,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幼儿园(9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居住小区级文化室,备注“规划,该用地住宅部分须建设保障性住房”。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5-11地块24班小学调整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由原11500平方米扩大至16300平方米,备注“规划”;05-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仍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由原61350平方米,调整为56216平米,容积率由原3.86提高至5.23,配建公交首末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幼儿园(12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文化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规划,该用地住宅部分须建设保障性住房(含8***0平方米居住面积无偿贡献给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作为企业安居型商品房)”。学校与居住用地之间道路相应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一楼大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横岗街道横坪东路、大福路、福罗路和坪福路交汇处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或网站领取或“法定图则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好的“法定图则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请注明“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二)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反馈相关意见时请同时提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5)28915018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1.[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1、05-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2. 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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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1、05-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