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春节过后,各建筑施工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工程项目先后复工,为切实保障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严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后,工地的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此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抓早、抓细、抓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抓好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节后工人工作状态未及时调整,新工人进场及转岗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要严格实施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着重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讲解,强调开工后注意事项,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证人员禁止上岗。各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师资力量的,可联系珠海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至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联系人:江校长,联系电话:2255913)。
三、认真开展开工前安全检查
开工前,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检测和验收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防火设施配备情况;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未经检查签字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复工。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组织对各企业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春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月17日前将本区春节后安全生产复工检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2月3日
(联系人:潘维强,电话及传真:2131607,电子邮箱:6020135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