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湖商业中心二期(A9190797)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观澜湖商业中心二期(A919-0797)”项目位于观澜办事处辖区,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LA-2013-0017号)。
现该司申请总平面图修改公示,主要修改内容为对总平面图局部调整(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云线圈示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修改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及修改总图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3335852;传真23335812
附图:总平面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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