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113428022G113428023号宗地合宗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深地合字(2013)9003号、深地合字(2012)9020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分别取得了G11342-8022、G11342-802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分别为58520.87平方米、48001.59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体育用地。
日前,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来文申请将上述两宗地合宗。我局拟同意其申请,按照上述宗地的用地红线进行合宗,合宗后总用地面积为106522.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不变,土地使用年限按照G11342-8023号宗地使用年限确定,即50年(从2012年10月25日起至2062年10月24日止)。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现对G11342-8022、G11342-8023号宗地合宗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时间自2013年4月4日至2013年4月 至23日。详细情况请在以下网站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http://www.szpl.gov.cn/
公示期间,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若无书面反馈意见,视为对本公示无异议。
特此公示。
***:G11342-8022、G11342-8023号宗地合宗示意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297932;传真:0755-282979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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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合宗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