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A2010039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A201-0039宗地,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我局已于2003年11月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1-2003-0112号),总用地面积38938.56平方米。因南干道建设收回该公司4967.66平方米土地,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38938.56平方米调整为33970.78平方米。来文单位来文申请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提高容积率,由原来的0.82提高到0.94,其他指标不变,相关指标如下:
建筑容积率变更为≤0.94;建筑总面积31777平方米;建筑高度或层数:≤2层;建筑物退红线距离:各边≥10米;机动车泊位数按需配置。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1年11月27日-12月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宓工 联系电话:278123*** 传真:27800591
附: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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