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
建筑业
【概况】2017年,深圳市建筑业增加值596.50亿元,比上年增长5.1%。商品房屋销售面积671.03万平方米,下降8.9%,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增速与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两大核算指标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12%、21%,有利保证房地产业增加值1.7%的正向增长速度。年内,深圳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四期12、13、14号线等5条线路,开通龙华有轨电车、坪山至福田高铁快捷线、深圳至中山水上巴士,建成抽水蓄能电站和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加大城市治理攻坚,拆除消化违法建筑2380万平方米,全面开工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出台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铁10条”,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9%。出台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提升24条,3个项目获国家鲁班奖,5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住建法规建设】2017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12项法规、规章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其中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进“1+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列入市政府重点立法工作,年内通过市法制办审查并上报市政府审定。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13部规范性文件(含技术规范2件)。
【保障性住房】2017年,深圳市新开工及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0.2万套、竣工(含基本建成)4.1万套、供应4.6万套,分别为年度计划128%、217%和103%,建设供应数量均创历年新高。供应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4万套、安居型商品房2599套、拆迁安置房4119套、其他5368套。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8062套。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开展户型研究设计竞赛,提升住房规划建设品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租售服务部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当年新增公积金开户单位2.45万户、新增开户个人125.40万人、新增归集资金566.85亿元、提取资金296.17亿元、新增发放公积金贷款181.73亿元。全市实缴职工605.97万人,累计缴存额2475.44亿元,累计提取额1108.58亿元,累计为15.86万户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915.94亿元。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65%、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由月缴存额的30%提高到40%,并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自愿缴存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
【城市建设】2017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深圳市综合管廊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组建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及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公司,创建国内综合管廊建设权威专家库;与具有管廊建设综合经验的单位开展技术咨询合作,增强技术储备;完成全市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广东省住建厅技术审查;完成新开工低碳城、前海、大空港、阿波罗等4项管廊建设工程总长16.16千米。城市燃气管道建设。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30千米,超额完成110千米年度任务,燃气管网覆盖率由73.7%提高至76.8%。完成老旧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50千米。推进老旧住宅、城中村燃气管道改造工作,新增管道气居民用户14.1万户,总量达187万户。启动《深圳市燃气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查处19起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事故数量下降30%。勘察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的通知》,对审查专家、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提高深圳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质量和水平,共审查项目超限项目70个,建筑总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完成编制《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等,加强顶层设计和项目示范。建立BIM应用专家库,共收录BIM专家72人。举办“一带一路城市设计高峰论坛”“深圳建筑师负责制高峰论坛”和“2017粤港澳大湾区工程设计论坛暨第五届建筑设计国际论坛”,弘扬深圳建筑文化特色,彰示“设计之都”魅力。开展勘察设计行业十佳青年建筑师、景园师和第五届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论文评审,激励争优创先,推动建筑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程标准定额】2017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完成《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成为国内首部对外发布实施的装配式计价定额。编制发布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新增优质优价奖励费,确保工程质量提升的费用保障。修编完成《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定额》,提供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的工期参考依据。根据建筑市场实际和定额使用年限,编制完成《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修订子目》,共计发布8039条子目,完善深圳市定额体系。制定《定额编制规程、规则及标准》系列成果12篇,共计9万余字,形成系统化、理论兼具实操性的定额编制理论。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深圳市加强建设科技委员会建设,组建建筑、结构等11个专业委员会,两院院士达16人,为工程建设提供质量安全决策咨询。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新发布技术标准规范19部,创历年之最。出台《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推进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管理。中建钢构陆建新获评“南粤工匠”称号。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老旧房屋安全和违法建筑质量安全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和19%。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20个专项行动,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对各区安全生产进行挂牌督办。全年出动检查人数6.1万余人次,排查整治隐患4万余项,发出红色警示138份、责令停工文书936份、责令整改文书7058份、省动态扣分文书4602份,作出行政处罚739宗,罚款金额1959万元,处罚数量和罚款金额均居全省首位。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试行)》,对全市971个项目、380千米施工围挡进行改造提升。发布《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完善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建筑工地运输渣土车辆)推广方案,推广新型泥头车。全面加大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力度,联合开展19次“全市统一执法日”行动,查处泥头车和罐式车违法行为1.6万宗、运输企业554家,查处施工企业、搅拌站、受纳场203个。
【建筑市场】2017年,深圳市推进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工作,研发“两制”信息管理平台,1310个项目工地与信息平台对接,部分项目可实现从业人员实时动态监管。出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解决外地企业项目负责人任职无法核实造成的不公平问题和部分项目经理只投标不履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与施工招标联动,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联动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应用机制、将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纳入淘汰要素和定标要素、优先选择诚信等级高的投标人。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规则》,重点评估评定分离项目的招标结果是否实现“择优和竞价”的招标目的。打造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交易服务平台,深圳市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验收。开发“网上资格预审”功能模块,实现资格预审全流程电子化,在深圳市工程交易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植入“智能机器人在线客服”,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全天候智能聊天式咨询服务。针对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共立案31宗,其中商报大厦、701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案、宝安沙井污水处理厂工程涉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建筑节能和科技】2017年,深圳市顺利通过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验收,被住建部认定为首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新增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累计突破1000万平方米,被住建部认定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8家深圳企业入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12个、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累计达7320万平方米,规模稳居全国前列;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272万平方米,实现节能15.89万吨标准煤。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顺利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并被列为全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持续开展50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设备以及数据中心的运维管理。全面应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制定发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建材产品应用工程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多种途径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绿色建材评价活动。加强建筑节能科技财政资金管理,全面完成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项目45个,总补助金额1318万元。
【住房和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2017年,深圳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够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缺口较大,中低收入、“夹心层”等群体住房问题有待系统性解决;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公建配套设施欠账较多。
房地产市场
【概况】2017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显著,商品房成交价格稳中有降。房地产行业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地产市场调控】2017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坚持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1月19日,出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现售价格管理操作细则》,从严开展价格管控,确保房价稳定,防止市场出现过热、投机炒作抬头。
【房地产行业监管】2017年6月6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于9月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开展住房租赁试点5大方面、20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房地产一级市场】2017年,深圳市新建商品房成交低位运行,价格连续下降。全市全年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413.4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5%。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259.43万平方米,下降38.6%。
【房地产二三级市场】2017年,深圳市二手房成交量价齐跌。全市全年二手房成交面积635.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3%。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532.01万平方米,下降33.7%。
供电
【概况】深圳供电局承担深圳市(蛇口除外)供电任务,供电面积1952.8平方千米,用户数311万户。截至2017年底,共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38座,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4621千米。深圳电网发展成为全国第四个最高负荷突破1600万千瓦的城市电网,是国内供电负荷密度最大、供电可靠性领先的特大型城市电网之一。2017年,最高负荷1753万千瓦;售电量823.8亿千瓦时;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2.6小时/户,供电可靠率行业对标连续7年居全国前十。供电服务连续7年位居深圳市40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第一位,第三方客户满意度84.13分。至年底,深圳供电局有二级机构33个。其中,本部部门17个,直属单位14个,挂靠机构2个。年内,该局认真落实全国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任务,开展前海增量配电网混合所有制改革。
【《深圳市“十三五”电网规划》出台】2017年1月,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发展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十三五”电网规划》。这是深圳市近十余年来首次印发全市电网规划,为深圳“十三五”电网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居第一位】2017年1月,2017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调查报告公布。深圳供电局供电服务总体满意度达84.13分,连续7年居深圳市40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第一位。
【全国首个“变+充电站”站点正式投运】2017年6月8日,深圳供电局建设的全国首个“变+充电站”站点——莲花山充电站正式投运。该充电站拥有9个60千瓦快速直流充电桩、41个42千瓦快速交流充电桩,每天可满足720辆电动车快充需求。采用“变电站+充电站”模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能够满足市民充电服务需求。
【深圳电网最高负荷创新高】2017年8月21日,深圳市统调电网负荷再创历史新高,达1753.01万千瓦,比上年最高负荷1626.2万千瓦(2016年8月8日)增长7.8%,最高负荷位列全国第六。
供气
【概况】2017年,深圳市燃气集团主业创历史新高,实现销售收入110.6亿元,比上年增长29.97%;利润总额11.7亿元,增长14.8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8亿元,增长14.9%;天然气销售量22.07亿立方米,增长25.18%,其中管道天然气20.38亿立方米,增长20.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0%,公司主业保持平稳增长。年内,该公司连续13年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第一、二季度在全市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排名中分列第一、第二位,获第六届中国能源企业信息化大会管理创新奖,《互联网+智慧燃气助推传统燃气行业转型升级》创新项目获首届全国优质服务大赛一等奖,项目T—211储罐土建及安装工程获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颁发的“优秀焊接工程奖”。
【深圳地区管道燃气供应】2017年,深圳市燃气集团在深圳地区燃气业务保持稳步发展。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15.2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1.29%;电厂用气6.56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增长41.08%;材料销售利润11,468万元,增长41.6%。推进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餐饮集中区及学校等管道天然气改造,推进各区政府出台改造政策。配合政府编制改造和以奖代补方案;总结水围经验,强化工程质量管理,重点打造上沙社区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质量精品示范工程;优化落实管道天然气改造和宣传方案,进一步提升管道天然气改造率、安装率、点火率。全年完成管道天然气改造并发送供气通知单90218户;食街管道天然气改造50条,涉及商户
514户;学校管道天然气改造130所;医院管道天然气改造25所。
【异地公司管道燃气供应】2017年,深圳市燃气集团投资系统规模增长迅速,管道气用户突破100万户,城市燃气销量、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集团公司37%、21%和18%。其中,城市燃气销售量增速超过深圳地区30个百分点;拓展现有项目周边燃气市场,完成湖南武冈、江西黎川、江西崇义、江苏高邮等4个项目并购,合计投资3.21亿元;乌审旗京鹏公司、宣城深燃公司等比上年大幅扭亏;创新业务取得进展,LPG(液化石油气)业务实现零的突破,燃气具销售业务快速展开,LNG(液化天然气)重卡加气业务在江西区域取得初步成果。
【液化石油气业务】2017年,深圳市燃气集团销售LPG81.6万吨,比上年增长21%,销售收入31.8亿元,增长49%。推广正规瓶装气,上线“易送气”平台,提高微信公众号客户粘度,关注客户68万,预约送气量253.4万瓶,占总业务量61.2%;开展瓶装气市场调研和燃气安全社区宣传,推进正规瓶装燃气进村、进社区,扩大市场占有率。
【燃气管道建设】2017年,深圳市新建市政燃气管道142.08千米,完成民生实事任务110千米的129.2%。更新改造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250.2千米,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250千米的100%。
【技术创新提质】2017年,深圳市燃气集团加强科研投入,研发投入总额1617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53%,新增知识产权7项,参编国家标准5个,行业标准8个,地方规范标准4个。提升信息化水平,引进天然气管网工况仿真系统,自主完成系统建模,推动调度工作智慧化,获第六届中国能源企业信息化大会管理创新奖,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基层创新平台,基层员工累计获得生产技术创新成果147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水务
【概况】2017年,深圳市全面推动深圳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各项任务落实,圆满完成全年水资源保障任务。全市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9平方千米,完成设施海绵化改造198项。治水提质468个项目全部启动,完工160个,完成治水投资197.9亿元,比上年增长78%。新增污水管网2009千米,是上年1.94倍,完成14***个小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2座集中式水质净化厂基本建成,新增日处理规模50万吨,提标污水处理能力103万吨/日,新增污泥处理能力800吨/日。开工河道整治106条,完成整治25条,治理长度141千米,完成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整治。建成防洪排涝工程23项,消除易涝点59个,有效抵御“6·16”“7·18”等27场暴雨大暴雨和“苗柏”“天鸽”“帕卡”等强台风袭击,未发生重大险情,实现人员零伤亡。
【河长制全面推行】2017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市委书记王伟中任全市总河长和污染最严重的茅洲河河长,市长陈如桂任全市副总河长和穿越市中心城区的深圳河(深圳湾)河长。全市310条河流全部落实四级河长共754名,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推动设立民间河长,联合团市委组织“河小二”志愿护河服务队,在大沙河建成投用全市首个护河特色“U站”。完成河长制公众服务APP开发,上线运行南山、龙岗、大鹏“河务通”,完成全市“互联网+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治水提质攻坚战】2017年,深圳市召开全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会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领导干部治水攻坚大会,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和治水提质攻坚责任手册》,实施“243***00”工程,颁发河长目标责任书,明确限期达标要求,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市水务局加快编制《深圳水战略2035》《深圳市城市水务规划2035》,高质量完成《深圳未来发展战略》水务内容编制,初步提出全市水务工作2020年、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优化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五大流域治水方案顶层设计和综合治理方案。依托治水提质技术联盟,派出专家组深入各区实地指导,优化施工、内部挖潜、外部协调,综合采取超磁分离、耦合生物氧化、FMBR兼氧膜生物反应等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开展RPIR快速生化污水处理技术、ISSAPGPR原位修复、电磁波、树脂/转化酶、纳米曝气/滤浸等技术示范性试验,***治理难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干部专项考核,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居环境委建立“2+2”督查机制,紧扣攻坚方案、进度控制表和责任一览表开展联合督查,实施“红黄绿”进度控制管理,对滞后项目“盯关跟”,及时约谈推动完成年度考核任务。认真落实“组建一个协调班子、列出一张问题清单、形成一个治理方案、制定一张时间表、制作一张作战图”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域定期联合交叉执法机制,主动协调东莞、惠州推动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全市133条黑臭水体已开工102条,完成整治53条;消除入河排水口39***个,其中建成区黑臭水体入河排水口1639个。全市地面水体水质开始全面好转,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整治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实现不黑不臭;“四湾五河”基本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持续改善;茅洲河界河段整治工程完工;深圳河湾成为“海上看深圳”
【治污设施体系建设】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实施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和质量“双提升”、水质净化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双提升”、底泥处理厂生产进度和技术水平“双提升”,加快构建一流标准治污基础设施体系。印发《河湖污泥厂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低压排污、排水用高性能硬聚氯乙烯管材地方技术标准》,组织制订《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建库标准》《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排放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打造治污设施“深圳标准”。建成污水管网2009千米,比上年增加94.3%,完成14***个小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任务。加快建成管网验收移交,落实“织网成片”要求,确保污水纳管进厂。严控管网质量,及时开展CCTV内窥检测,共检测管网1314千米。督促指导原特区外各区成立国有排水管网运维公司,推进“三不管”排水管渠移交,实现排水管渠管养全覆盖,排查排水管渠隐患4000余千米。加快推进深圳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未来3年全市雨水管网达标改造建设计划。专设水质净化厂建设推进工作组,统筹全市39座水质净化厂新扩建及提标改造任务,基本建成沙井二期、松岗二期2座水质净化厂,开工新建光明二期、布吉厂改造、埔地吓二期、蛇口提标拓能等4座水质净化厂;坂雪岗二期、洪湖水质净化厂完成招标并准备进场;完成盐田、南山、沙井一期等3座一级B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0座,处理能力74.5万吨/日;茅洲河干流建成的2座水质净化厂及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流域内66万吨/日污水出路。采取运营管理措施,提高坂雪岗一期等水质净化厂出水标准,全年累计完成污水厂巡检345次、进水水位专项检查274次,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全市水质净化厂出水达标率99.74%,削减COD总量41.38万吨,比上年增加12%,减排效果显著提升。贯彻污泥厂内深度脱水+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推进观澜、龙华污泥厂内深度脱水项目,安排横岭污泥项目外接污泥,提升污泥处理能力至800吨/日;完成1500吨/日污泥异地资源化处置污泥能力采购工作,有效缓解污泥处置紧张局面。加强污泥驻场监管,确保污泥100%无害化处理处置。
【城市水安全】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切实抓好城市防洪排涝和安全度汛工作,严防水土流失,加强水务安全质量监管,坚决防范水务重特大事故发生。编制《深圳市防洪潮排涝近期建设三年计划(2018—2020年)》,启动《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2014—2020)》中期评估工作。加快提升深圳河湾流域防洪能力,完成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协调香港推进深圳河清淤工作;推进大空港、前海、坝光等重点片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全市建成防洪排涝工程23项,完成150个内涝积水监测点建设,整治易涝点59个。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组织编制《深圳市水文站网规划》和《河流洪水风险图》,启动5条重点河流和16个重点河段水文测站建设前期工作,完成茅洲河等4条重要感潮河段河口水位站建设;基本完成深圳市智慧水务顶层设计框架和总体设计方案,建成三防决策支持平台,全面集成气象信息、城市洪水风险成果,初步实现水情灾情智能感知;建成视频监控整合平台,集成全市视频监视点400个;完成无人机系统和三防指挥车采购,建成有22个固定基站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增强应急指挥、救援能力。成功应对27场暴雨大暴雨和“苗柏”“天鸽”“帕卡”等多个强台风登陆,全市人员实现零伤亡,未发生重大灾情。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在水利部支持下,加快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示范建设;联合市有关部门共同监管东部过境高速、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二期、深圳外环公路等重点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整改,全市共检查水土保持项目8000余个次;开展项目水土流失专项调查整治,限制违法单位进入政府项目招投标,推动落实水土保持工作要求。修编《深圳市水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深圳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出台《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强化水务安全监管和市场主体诚信管理;开展全市水源工程、防洪排涝设施运行管理督查检查,完成笔架山河覆盖段除险加固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提速北线引水工程安全隐患整改、石松支线改造等前期工作;针对754项受监项目累计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603项次,治水提质管网类项目飞行检测全覆盖。
【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深圳市以试点建设为契机,全域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国家部委、省厅、市、区四级联络员制度,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全行业全流程项目管控机制,全面实行“两证一书”规划审批,保障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以及政府实绩考评等考核体系,推动任务落实。各区(新区)基本完成本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24个重点片区海绵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相继完成;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纳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和《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编制技术规定》。海绵城市技术联盟成员单位增至13家;出台《深圳市海绵城市设计标准图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配套技术标准21部,全市海绵技术标准累计达31部,基本实现主要涉及领域、核心工作环节技术标准全覆盖;全市年度投入科研经费近2200万元用于海绵城市基础研究,“智慧海绵管理系统项目”已立项并启动前期工作。全年累计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人员培训2200余人次;与NGO组织深入合作,涌现出腾讯新总部大楼、罗湖区百仕达小学、“岗厦1980”城中村等社会化海绵化改造示范项目,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效果初显。全市完工海绵城市项目422个,完成198项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9平方千米;试点区79项建设任务已完成34项,完工率43%;首个PPP项目“光明水质净化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开工,并入选财政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库。光明新区凤凰城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在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成绩位列全国第二批14个试点城市第一;顺利通过住建部组织的国家试点中期督导,作为先进典型城市成功举办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现场会。
【水务公共服务】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和职权精简下放,完善涉水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在全市2016年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评估中名列第一,水务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建立审批服务标准化文件应用市、区两级水务主管部门联络机制;推动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完成与市公共服务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签发全市第一张电子证照,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受理审批服务1443件,按时办结率100%。按照全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实部分建设项目免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要求,全市水土保持审批量同比减少约30%。做好不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珠江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2项省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下放“区投区建”项目水土保持、排水行政审批权限,稳步推进强区放权工作。配合修改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草案,修订完成《深圳市排水条例》《深圳市节水条例》及《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计划用水办法》等7部法规规章,清理涉水文件70件。组织开展洗车场排水、打击施工工地偷排泥浆、清理整改违法侵占河道等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处理涉水违法事件9000多起,立案482宗,处罚265宗,维护良好水秩序。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治水提质、海绵城市建设、深圳河湾治理等专题宣传;通过“民心桥”、电视访谈、现场采访等方式,及时宣讲水务政策和工作进展,为治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写实专题片《坚守—我们的选择》获市委组织部微电影评选三等奖并在深圳移动频道展播;深圳市水情教育基地、梅林水库仙湖苏铁生态修复两个案例获得市直机关工委“党建杯”创新大赛文化创意组三等奖;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获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2017年“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园区开展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获得国家水情教育基地优秀案例三等奖。
【水务行政能力建设】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加强自身建设,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政风全面好转,队伍执行力显著增强。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做好汕尾陆丰潭西镇长安村精准扶贫工作,调动各方力量推动10件民生实事落地,实现该村154户454人全部脱贫。健全“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全面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健全预算编制、任务下达、计划执行、***监督相统一的风险控制体系,修订《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项目关键环节。主动邀请农工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廉政监督。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市水务科技信息中心获批成立,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水文水质中心升级增编、增加职能并更名,水务科技信息、水文水资源、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
【城市供水】2017年,深圳市用水总量20.1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15%,其中境外引水量16.3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81%。主要供水企业供水总量约17.49亿立方米,增长2.8%。完成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340个、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108个,创建优质水入户达标小区152个。万元GDP用水量降至9.1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约10.3%,超额完成年度下降4%工作目标,单位用水量值位列全国特大城市首位。
【水资源和供水保障】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以水资源消耗和总量“双控”行动为抓手,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源供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对标国际先进,按照城市供水整体解决方案思路,从水源保障、水厂布局、工艺提升、管网改造等方面,加快建立原水到龙头水全过程水质达标管理标准体系,出台“十三五”期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系统提升水源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构建东江、西江“双水源”网络,研究从东江上游新丰江水库取水,配合省水利厅积极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引水)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水利部审查,深圳境内配套工程成果完成,试验段正式开工。加快境内调蓄水库和供水支线工程建设,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建成蓄水,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完成总形象进度88%,鹅颈水库扩容主体工程完工,北线引水坂雪岗支线工程及鹅光输水工程建成通水,盐田支线输水工程主隧洞全线贯通。成立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已移交该局管理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2009年6月2日以后新增违法建筑及全部违法种养基本拆除处置完毕;完成全市水源工程划界测量及深圳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分主要工作,开展运行管理督查,修缮40座哨所及配套设施,加强水源保护区水、土、林生态系统保护;修订印发《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顺利通过水利部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加强水质监测,全年检测各类水样约2万个。
【水资源节约利用】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首次开展全市原水和自来水价格联动调整,实现全市同城同价;狠抓供水行业监管,实时监管二次供水设施,全面完成村级水厂整合,红木山水厂二期、坝光水厂进展顺利,开展盐田港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施工。核定全市10万多家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征收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
5774万元;编制完成《深圳市建设项目节水设计标准》,开展近500项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和调整用水计划审查;改造全市32所公立学校节水器具4780套,对126家单位、317名个人及7家企业(单位)进行节水表彰。推进福田、南山省级节水型区县建设试点工作,南山区万元GDP用水量降至4.37立方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南山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一期、横岗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三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中央环保督察事项整改】2017年,深圳市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事项整改,25批次13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将茅洲河污染严重、污水管网滞后、截污箱涵雨污不分等3个专项问题细化成10项整改任务并按计划推进。
气象
【概况】2017年,深圳气候呈现“台风多、影响重,暴雨集中、龙舟水强,雷电阶段性集中,冬季异常暖、夏季高温强”特征,是继2008年之后,台风、“龙舟水”和高温影响最重的年份。市气象局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236次,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气象信息快报103期,顺利完成国际植物学大会、香港回归20周年、中俄人文合作会议、中高考、文博会等专题保障服务18项,未发生因气象灾害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气象现代化建设考核连续五年名列全省第一,公共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六年名列全省第一。
【气象现代化建设】2017年度,深圳市气象局按照《深圳市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市政府投资支付6799万元推进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程”项目606万元;“新一代气象雷达”项目3957万元;“突发事件分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项目***9万元;“智慧气象服务系统”项目1583万元;“‘平安海洋’深圳气象服务保障系统”4万元。“深圳市突发事件分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于10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业务运行,项目创新应用微区域网格智能分析技术,实现手机预警短信面向公众最小以街道为单元的分区精准靶向发布,深圳三大运营商平均启动响应时间在5分钟内,全网短信发布基本在2—3小时内完成,覆盖异地漫游用户。“新一代气象雷达项目”在年底全部16项子项目中的10项已竣工,双偏振雷达塔已封顶,设备吊装完成并进入开机试运行阶段,新雷达探测分辨率将由原来的1000米提到125米,同时完成配套软件主体开发工作,开发基于双偏振雷达资料高时空分辨率的降水产品,建立基于模糊逻辑和物理量阈值算法的双偏振雷达相态识别系统,实现双偏振雷达资料实时同化以及冰雹等不同相态产品的自动分类识别和追踪。“智慧气象服务系统项目”于5月获得概算批复30969万元,共35项目子项目,年底启动综合探测系统、信息网络资源池等10个子项建设。“‘平安海洋’深圳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完成可项目前期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牵头组织珠三角气象部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纳入中国气象局整体顶层设计布局,并将推进深港气象科技合作机制改革及大珠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监测预警预报精准度。探测更广泛,新增30个自动气象站点,密度提高至3.8km×3.8km;落成的356米气象梯度塔、平安大厦600米楼宇站为风灾风险评估和城市冠层特征分析、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数据支撑;依托中国气象局超大城市综合探测试验,通过IPHONE、生毛豆传感器等更广泛获取气象观测数据。预报更精准,台风24小时路径误差缩小至65千米,路径预报从3天延长至5天,暴雨预警准确率由67%提升至70%,雷暴尺度集合预报技术方法、台风风雨综合影响指数被上级单位引进或推广。气象预报由要素预报向风险预报转型,推出台风暴雨气象灾害风险落区预报服务、库区降雨预报、内涝风险预警、拥堵路段定点监测预报以及重要站点、港口定点台风风雨预估等产品,气候预测从单一的要素预测转化为风险和影响评估预测,为全市三防、应急、安全生产等会议工作部署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推出台风风雨综合影响指数和暴雨年景指数,提升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定量评估和决策服务能力。在广东省2016年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考评中,深圳市气象现代化综合指数86.9分,连续第五年名列全省第一。
【气象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推进机构职能改革,全面梳理机关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架构、岗位设置,内部运行机制,局机关行政级别升格为正局级。紧扣“放管服”深化防雷体制改革,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权移交,推动出台《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牵头建立由气象、住建、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的防雷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跟进修订《深圳市气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制度、流程,通过信息共享和标准化减少6种申报材料;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以公平为原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防雷装置评价、检测等防雷技术服务,以标准为先导,通过制修订雷电防护相关强标和3类重点场所防雷安全指南,督促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以信息化为手段,试点30个重点单位防雷在线监管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查处安全隐患单位88家,督促整改完成率97%以上;促进“优化服务”的乘法,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许可事项全面进驻省、市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全流程100%网上办理、提前办结率100%。吸引高层次资源推进气象科技体制改革,联合本地高新技术企业,与腾讯、阿里、联通等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协同科研院所力量,与北大、中大、哈工大、国家气候中心、气象中心等科研院所和业务机构合作开展气象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创新,更好发挥气象数据与各行业数据融合应用的服务效益;激励内部科技团队,建立预报预警、城市气候、气象安全等6类11个创新团队,高工以上人员担任团队领头人,通过搭平台、交任务、压担子、严考核,激励科技人员快速成长,“基于影响的气象灾害四级防御协同化平台”和“指尖上的气象台”获首届全国气象服务创新大赛二、三等奖。搭建共享平台发展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召开行业服务对象座谈会,特殊专项服务、社会公众需求提交给社会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围绕本地行业发展核心需求进行科研攻关;开展气象应用创赛,吸引45个团队参与,近1000名社会人员从事气象工作;联合承办2017CIKM国际会议中基于人工智能的“短时定量降水预测”挑战赛题,吸引清华大学、中科院等1395个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参加,前三名优秀算法纳入深圳市短时临近预报应用;搭建深圳市智慧气象应用创新平台,建立筛选、支持、管理、验收制度,25家企业(团队)入驻平台,有6项产品成功投入到民生实事、科普、保险等领域服务。
【气象防灾减灾】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赴全市各区调研对接,摸清服务需求,建立联防工作机制,创新气象防灾联席会议方式,明确市区气象灾害防御联动联防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有效联动联防。深化应用,提升基层防灾能力,举办全市各区,重点行业气象防灾减灾专题培训18场,近3000人参加;推广应用气象协同化平台,联合市三防召开推广会议,汛期前全市十个区协同化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组织编制区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防雷重点单位应急预案指南,指导各级部门、单位从管理层面上提升综合防灾能力;创新区级气象服务模式,组织培训气象专业人员,在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中,主动落到基层,提供现场气象服务保障。
【气象行政执法与审批】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品质。为更好衔接“一门一网式”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前期梳理行政许可业务流程和保证业务正常运转基础上,5月,将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整体移植到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全年行政许可窗口共办理防雷装置行政许可751宗,其中防雷装置设计审核402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349宗,提前办结率100%,收到办事单位(人员)感谢信1封,锦旗4面。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监管取得新突破,制定《深圳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深圳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深圳市气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深圳市气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深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工作制度;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企业数14家;联合市安全监督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数30人次,检查6家单位;新增7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行政处罚方面取得新突破,全年立案数3宗,罚款金额1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2万元;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气库、涉氨制冷、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510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处置违规施放气球4宗,摘除非法施放气球13个,按期处置率100%。选取30个防雷重点场所,建立防雷装置在线监测系统,达到实时掌握防雷装置运行状况;派出1人参加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约谈70多个区直部门、驻区单位及街道办,延伸巡查50多家企业。
【气候特点】2017年,深圳气候呈现“台风多、影响重,暴雨集中、龙舟水强,雷电阶段性集中,冬季异常暖、夏季高温强”特征,是继2008年之后,台风、“龙舟水”和高温影响最重的年份,灾害性天气年景重,但无人因气象灾害死亡。
气温 年平均气温23.6℃,较气候平均值(23.0℃)偏高0.6℃,属偏高年份。记录到10℃以下寒冷日8天,高温日7天。除5月和7月外,各月平均气温都在气候平均值之上,其中1月平均气温异常偏高2.7℃,9月平均气温显著偏高1.3℃,8月平均气温偏高0.7℃,其余各月平均气温在正常范围波动。年极端最低气温7.4℃,出现在12月;年极端最高气温36.9℃,出现在8月。
雨量年累计降水量1967.1毫米,比气候平均值(1935.8毫米)略偏多1.6%,属正常年份。共记录到降水日127天,其中暴雨日11天,与上年持平,近十年仅次于2008年(16天),大暴雨日2天。除5月、8月降水在正常范围(略偏少)外,其余月份降水均偏多或偏少,其中6月降水偏多27.2%,7月、10月降水分别显著偏多58.0%和61.5%;1—4月降水均偏少,其中1月异常偏少81.1%,4月显著偏少58.2%;9月、11月降水偏少,12月降水为0,异常偏少100%。
日照与湿度全年总日照时数1919.1小时,比气候平均值(1837.6h)偏多81.5小时,比近五年同期平均值(1889.3小时)偏多29.8小时,属日照正常年份。除2月、8月、10月日照偏多,11月日照显著偏少外,其余各月均在气候平均值上下正常范围内波动。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比气候平均值(74%)偏高3个百分点。天气总体湿润,除2月、10月和12月平均相对湿度偏低外,其余各月平均相对湿度均偏高,1月、6月、7月和11月偏高5个百分点或以上,其中1月和6月分别偏高8个和9个百分点,12月偏低7个百分点。
台风显著偏多年内共有8个台风进入深圳500公里警戒区范围,与2016年并列为近十年最多;其中6个造成风雨影响,与2008年并列近十年最多,比气候平均值(3.5个)明显偏多;其中3个造成严重风雨影响,近十年仅次于2008年的5个,比气候平均值(1.2个)明显偏多。“苗柏”登陆大鹏半岛,带来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是有记录以来登陆深圳最早的台风;“天鸽”是1949年以来登陆珠江口的最强台风,带来暴雨和8—10级阵风;“帕卡”带来大暴雨和8—10级阵风;“洛克”“玛娃”和“卡努”造成明显风雨影响。年内共发布各级台风预警信号24次,刷新深圳台风预警次数记录(此前记录为2016年的21次)。6—10月每月均有台风影响,为近年少见。
暴雨集中,“龙舟水”强盛夏(6—8月)暴雨集中,有30个局地以上暴雨日,占全年总数(40天)75%;累计雨量1261.0毫米,近十年中仅次于2008年,占年总雨量***%。“龙舟水”期间(5月下旬到6月中旬)累计雨量487.7毫米,为2008年之后最多,并记录到2008年之后持续时间最长的“龙舟水”强降水过程(6月16—21日,连续6天记录到暴雨以上降水);7月为年内降水最多月份,记录到同期第二多的暴雨日(4个,仅次于2001年的6天)和2002年以来同期最多累计雨量(505.1毫米,偏多近6成),沙头角站最大24小时滑动雨量高达351.3毫米,刷新7月同期极值。
冬季异常暖,夏季高温强冬季(2016年12月—2017年2月)平均气温17.8℃,为历史同期最高。其中,1月份最低气温11.6℃,平均气温18.1℃,均刷新历史同期最高记录,比此前记录分别高出2.4℃和0.9℃,历史同期首次未记录到寒冷日。夏季气温总体偏高,共记录到7个高温日,为2004年以来最多;最高气温36.9℃(8月22日),刷新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2006年迁站以来纪录,局地记录到罕见40℃以上高温。9月到10月上半月气温居高不下:9月平均气温29.0℃,刷新历史同期最高纪录;10月上半月平均气温28.2℃,刷新历史同期最高纪录,33℃以上炎热天数(5天)刷新历史同期最多纪录。
雷暴次数少,极端性集中年内共发布雷电预警信号94次,为近五年第二少;录得云对地闪电8761次,为近五年最少,属于雷电频次较少年份;最强负闪-163.1千安,最强正闪104.2千安,在近五年中属较弱年份。但夏季局地对流多发,雷电阶段性集中,特别是8月份高温条件下局地强雷暴多发,记录到2次冰雹,录得云对地闪电3408次,占全年总次数39%,其中8月31日记录到云对地闪电1173次,占全年总次数13%。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325次,启动全网预警短信发布28次(123790755端口发布18次),比上年增长150%;手机短信总覆盖人群4.6亿人次,增长130%;覆盖深外漫游用户1.05亿人次。其中,暴雨预警生效56次(黄色39次,橙色14次,红色3次),生效时长12900分钟(215小时);台风预警生效24次,发布深圳史上第二个台风红色预警。联合海洋局发布海浪预警12次、风暴潮预警9次,联合市规土委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32次。向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报送(重大)气象信息快报103期,其中重大类9期,灾害性天气专报112期,发布各类气象服务提示1156条;恶劣天气电话呼叫5197次,为“天气预警”微信群384名防灾责任人发布信息近万次,累计发送决策服务信息633万人次。
【气象科研】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开展气象科技工作,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气象服务中,提升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发展的气象保障能力。年内,完成业务技术能力提升项目
13项,完成科研项目验收16项,获批各级科研项目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5项,气象行业内项目2项;获批国家专利申报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登记12项,获批国家发明专利2项(其中1项与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申报),获批软件著作权2项;局系统人员发表科技论文25篇,核心以上论文8篇,其中SCI(E)2篇。在“基于多元数据融合的智能格点预报制作系统研发”“新一代气象雷达资料实时预报技术研究”“深圳台风网优化和咨询影响力分析”“复杂地形下台风风雨影响评估”等研发、升级项目共同支持下,实现1km分辨率的精细化格点预报以及风险灾害落区预报;对于资料同化难度较大的双偏振雷达资料,进行试验研究,提升新一代雷达资料应用能力,提高降水和气温预报能力,为极端灾害天气做精确格点预报提供技术支撑;全年实现气象灾害防御零死亡。在“智能预报服务平台流程业务优化”“建设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高效运行体系”“深圳市城市安全气象决策支撑平台”等平台建设项目支持下,实现预警智能提醒,风雨监测模块更加准确及时;通过对接分区预警发布短信平台、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平台、应急辅助系统、预报在线等系统,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全网短信自动发布与监控,各渠道统计信息立体可视化,提高预警发布效率,提升深圳应急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在“基于气象梯度塔的多数据融合分析”“海绵城市气候环境效益分析”等项目支持下,围绕深圳新建的365米梯度塔,建立高频数
据质量控制方法,开展梯度塔各类探测资料融合,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准确数据和产品支撑;增加深圳市城市热岛自动监测产品,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提供支持,完成《东进战略热潮下关于坪山气候环境问题的冷思考》决策服务报告,为坪山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气象服务】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构建敏感行业大数据集,收集到包括各施工工地、交通场站在内的1200多个对点服务数据;开展直通在建工地服务,编制《在建工地气象服务指南》和《在建工地恶劣天气呼叫标准》,服务覆盖市属工程776个项目负责人,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直通市、区两级2000多个施工工地;提供在营8条地铁线路和轻轨、东西部主要港区大风、强降水、雷电灾害阈值预警;工地恶劣天气呼叫、旅游指数、港口及轨道交通等行业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在服务过程中得到应用;航空出行监控服务区域覆盖珠三角空域范围,航线、机场气象风险信息服务涵盖全国;“美丽深圳”公园气象信息覆盖10个有特色公园和列入市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32家旅游景点。年内,第三方行业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为89.7%,比上年上升1.1%。“深圳天气”两微一端(微博、微信、APP)、“12121”、微视频等渠道信息服务成效显著。“深圳天气”官方微博在全年政务微博影响力榜单中居气象类政务微博第一名,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气象微博,全年微博发布8063条,“粉丝”158万,全年增加34万,“天鸽”过程共发布图文、视频直播等137条信息,转评量超5万条,点赞超2万条,总阅读量超2100万。“深圳天气”官方微信服务号共推送重要天气过程图文消息53条,累计阅读量超过900万次,年接口调用次数超过1.2亿次,“粉丝”增长18.9万,增长31.2%,单篇最大阅读48万,获得广东省互联网政务论坛“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公众号”。深圳天气APP总累积量达1400万次,全年总使用数18.5亿次,总点击数约119亿次,日活跃用户维持在120万左右,比上年增加40万,APP服务在台风“苗柏”当天最高单日点击数,台风“卡努”过程单日最高数均创下历史新高。台风网浏览量猛增,总浏览量1427万次。年内,市气象局以“直播”为核心,整合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服务,形成“融媒体”业务体系。全年完成微视频制作近100期,浏览数及转发量累计超过1000万次;全年通过电视台深圳卫视、都市频道、公共频道、移动频道、财经频道直播录播电视节目1400余档,电视气象节目总收视率达2.5%,覆盖人群2千万人;通过广播电台89.8频率、106.2频率、105.7频率、97.1频率等主流电台直播1700余次;联合深圳广电集团试点“整点播报”,6次台风暴雨过程开展整点播报80余档,覆盖所有本地频道;天气直播同步分流各网络新媒体,成为重要传播渠道,其中台风“天鸽”网络直播最高同时在线人数突破220万人,成为新浪全国政务微博“年度爆款博文最高阅读量”。
【防雷技术服务】2017年,深圳市气象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一般场所防雷装置隐患排查。依法落实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技术服务1866宗,并出具《整改通知书》6份;开展防雷安全技术排查1967家,其中危险化学品场所408家,气库46家,渉氨制冷企业32家,旅游景点24家,粉尘涉爆企业1305家,气象基地与气象设施152个;危险化学品场所、渉氨制冷企业、旅游景点发现安全隐患156处,开展回头看468人次,督促完成整改落实154家;全年开展“双随机”检查157人次、雷灾调查鉴定8宗,均为一般雷电灾害等级。年内,市气象局修订《深圳市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图》,集成近1000个重点防雷场所雷电活动影响评估地图,每月或每次雷暴过程动态发布雷电活动及灾害影响分析报告,推广移动版雷电定点预警与戒备服务系统给478家用户;完成高塔自然雷电直接测量和配套防护试验系统建设,与中兴、华为、水务集团联合建成配套的通信和计量设备防护试验系统,已录得14次雷击观测数据,并首次测量到自然闪电雷电流数据;雷电模拟技术服务平台完成1200kV模拟直击雷冲击电压发生器、多脉冲冲击电流(8脉冲)两个系统测试能力建设,并通过校准检定,共完成雷电模拟测试技术服务113宗;编制《供排水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电涌保护器第2部分:在低压电气系统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等相关行业标准,编制《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1部分:通则》等特区强制性地方标准。
环境保护
【概况】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既定工作计划,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7,深圳蓝成为常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经治理基本消除黑臭;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噪声、辐射环境处于稳定状况。
【环境质量】2017年,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天数共343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5天)94.0%;全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上升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8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臭氧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上升2微克/立方米。降水pH年平均值4.59,下降0.44;酸雨频率29.7%,下降15.8个百分点。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中下游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7.5分贝,处于一般(三级)水平,上升0.6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70.0分贝,处于较好(二级)水平,上升0.4分贝。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环境立法】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推进环境立法工作。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一次性修订。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一次性修订。完成1979年深圳市设立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涉及环保的60余项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环境管理需求,配套制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重型柴油车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补充通知》《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环境政策制定】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市保监局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审议后印发实施,首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预防费提取制。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市新保或续保企业277家,保费约750万元,保额逾4亿元,投保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组织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申报。编制《深圳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准入标准》和《深圳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准入标准》。多名深圳专家入选国家和省市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
【环保考核】2017年,深圳市在广东省政府对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2016年度)。对各区、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共39家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出盐田区、大鹏新区、市经济贸易信息委、市建筑工务署、市地铁集团、深圳能源集团等6个优秀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燃气集团等5个进步单位。2017年度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广东省下达全市的年度控制目标范围内,均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污染减排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开展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编制完成《深圳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会议审定,通过科学评估和边界确定,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深圳市陆域生态技术调查评估整体实施方案编制,重点开展全市生态格局专题技术调查,搭建陆域生态系统技术调查与评估数据库框架。对照中央环保督查内容,结合环保部等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察,推动国家级自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全面排查。
【宜居城市建设】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持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印发《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开展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和宜居指数综合评价研究,对已获评宜居社区称号的社区进行回访,巩固创建成果。开展宜居社区创建,2017年全市有42个社区获评“广东省四星级宜居社区”,8个社区获评“广东省五星级宜居社区”。挖掘宜居环境范例奖项目,“深圳市罗湖体育休闲公园”等4个项目获评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治污保洁工程】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推进治污保洁工程任务566项,涉及区域水环境、饮用水源、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等各环境要素治理,以及产业升级、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等内容。对165项在建治污保洁工程项目实施每月现场督察,对261项次滞后项目下达督办函,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环保专家等进行86项次现场督察。
【建设项目环评管理】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审批。全年市、区环保部门共对11044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审批或备案。其中,通过10035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72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5830项,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4133个);否定1009项。进一步完善市区分级审批,发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
【区域环保合作】2017年,深圳市深化深港环保合作,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23、24次会议和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23次会议。共同推进两湾流域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建设、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合作项目研究、构建绿色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推动深港清洁生产及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截至年底,“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共批出超过2800个资助项目,其中683个项目来自深圳,占总数24%。“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举办近480个认知及技术推广活动,参与人次超过38000人,其中包括87个在深圳市举办的活动,吸引约5300名深港企业人员参加。
【环境监测】2017年,深圳市环境监测系统报出手工监测数据38.1万个,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维持在98%以上。定期开展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底质、水生物、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监测,根据管理需求动态调整环境质量点位,点位数达1090个;加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监控,实时发布PM2.5等环境监测数据;开展全市污染源废水、废气、噪声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市级平台联网288家;开展黑臭水体水质、茅洲河地表水重金属、江边村工业区和碧头村工业区废水、清水河片区臭气等27项专项监测;全年累计开展应急监测任务25项;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开展日常监测。申报的国家环保科学观测研究站成功获批,首次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原973、863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2个重点专项项目;主办国际植物学大会卫星会议、国际噪声工程大会卫星会议两场高端国际研讨会;“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正开展项目EPCO模式实施方案编制;民生工程项目环境空气超级站、路边站均完成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编制并获市发改委批复,超级站完成主要仪器设备采购。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7年,深圳市成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17—2020年)》《深圳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1+9”文件等文件,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12宗案件,已全部办结并上报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备案;省督察交办的12项任务中,已完成4项,6项完成年度任务,需要持续整改的2项任务按进度推进;市督察要求的23项重点工作中,6项完成年度任务,其余17项正常推进。
【大气污染整治】2017年,深圳市综合运用法律、财政、科技等手段,统筹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克服冬季降雨量比上年下降70%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顺利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任务,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二、全国重点城市排名第六,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全年累计淘汰黄标车2.53万辆,完成92台污染锅炉、281家重点VOC监管企业和2303家餐饮企业治理任务;督促住建等部门和各区完成88家搅拌站、816个工地和2544块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协调市交通运输委,实现公交大巴100%纯电动化,岸电设施覆盖港口泊位提高至22个,均为全国最多,更换7***8辆燃油出租车三元催化器,约13000艘次泊岸船舶全部转用低硫油;在全国率先发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柴油车和机械安装颗粒物捕集器等多项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参与制定全国首个大气VOC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参与成立国内首个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在全省率先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和船舶岸电补贴政策,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较优。
【水污染防治】2017年,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全市有754名领导干部担任310条河流的河长或段长。印发茅洲河、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五河水体达标方案,梳理出关键项目262项。全年启动实施治水提质项目468个(完工160个、在建130个、前期178个),完成投资197.9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新建污水管网2009千米;治理河道141千米;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基本实现不黑不臭;14***个小区完成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2座集中式水质净化厂基本建成,新增处理规模50万吨/日;4座集中式水质净化厂完成提标改造,提标规模103万吨/日。强化水质监测,7月起,每周对全市310条河流的402个断面进行监测,每周通报水质情况,每两周对各区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变化幅度进行排名,形成“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机制。共发布水质周报26期、排名12期,倒逼河流整治责任落实。全面管控污染源头,实施“春雷行动”“小散乱污”“利剑一号”等专项环保执法行动20项,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67宗,比上年增加69.8%,罚款金额合计2.4亿元,增加57.9%,环保执法力度、强度达到历年之最。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深入开展“雨季行动”,对全市3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检查。在面源污染整治方面,共清理卫生死角2756处、垃圾28459吨、乱搭乱建480处(12.7万平方米);在消除安全隐患方面,共整治道路边沟1536处,处理病害5120处,完成路面维修156处;在饮用水源规范化管理方面,安装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牌1525块、界桩131个,建成修复完善隔离围网30.7千米;在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方面,开展入库支流预警监测,针对各水库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
【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深圳市各区发布区级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深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策略规划(2017—2020)》,完成省下达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任务和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初步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广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速绿色防控技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开展11个“菜篮子”种植基地农用地灌溉水水质监测,从源头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推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与所在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责任。制定部门规范,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城市更新计划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全年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耕地污染问题,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环境监督执法】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推行精准执法,精细管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季按重点污染源总量25%务实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落实新排污许可制,实施环保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工业企业规范化改造,加强污染源规范化整治;组织开展春雷行动、雨季行动、“小散乱污”整治行动、“利剑一号”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市、区联动执法,深莞、深惠跨市联合执法,形成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加大环保与公安部门间的协作联动,设立深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办公室,形成合力全面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对2283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42亿元,罚款总金额与上年相比增加59%。对4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开出深圳历史最高环保罚单1239万元,对130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36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4宗,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宗。全面推行公开道歉承诺制度,全市共有393家企业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公开道歉承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查办有奖举报案件11宗,发放奖金23.15万元。
【环境应急与安全】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特别防护期环境安全大检查等10余个专项环境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并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重点在管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安全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调查及处置措施研究等4个领域专项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掌握环境安全管控现状。全面推进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130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辖区环保部门备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统筹做好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监察、监测和污染处置等单位做好应急值班和应急准备。参与6起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处置,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核与辐射管理】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全年完成357家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对高风险的移动探伤企业执法次数达3次以上。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准入审查,完成174份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以及299家单位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中许可扩项、延续、变更191家,新发证108家;完成放射源省内转移备案74批次,转让备案54批次,收贮备案24批次。处理核与辐射立案投诉236宗,进行调查询问笔录9份,责令6处通讯基站进行整改,及时查处电磁辐射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科技】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立项环境科研课题25项,安排科研经费2698.45万元,重点支持重大环境策略研究以及饮用水安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研究。“创伤裸露坡面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关键技术研究”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一等奖,“无氰环保镀金工艺项目”等2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二等奖。
【环保产业】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继续贯彻落实环保产业扶持政策,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18个项目资助4973万元,全市环保产业产值超过580亿元。6月27日,与环保部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获市政府批复成立。
【清洁生产】2017年,深圳市共开展141家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工作(含往年下达的企业)。其中,4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71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在开展141家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中,茅洲河流域重污染企业共开展75家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35家。
【环保宣传】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依托主流媒体,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在主要媒体(包括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报道环保工作亮点和成效519篇,组织召开8场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加强舆情监控和网站建设,推出“在线访谈”,发布政务微博,多渠道满足群众知情权;深化“六·五”世界环境日、青少年环保节、“绿韵悠扬”、绿色行动日、“大自然情感能量站”公益跑活动等品牌宣传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市民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环境教育】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推进绿色系列创建、自然学校创建工作。全年有53家单位被评为绿色单位。截至年底,全市有绿色单位1130家。其中,433所绿色学校、110所绿色幼儿园、37个绿色机关、37家绿色酒店、51家绿色商场、90家绿色企业、125条绿色公交线路、17家绿色医院、7个绿色街道、78个绿色社区、145户绿色家庭被评为市级绿色单位。开展自然学校创建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华侨城湿地自然学校、福田区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自然学校、仙湖植物园自然学校、园博园自然学校、洪湖公园自然学校、深圳湾公园自然学校、深圳市生态监测自然学校7所自然学校。
【环保信访】2017年,深圳市环境信访部门接受群众投诉及咨询94885宗;立案并到现场处理85576宗。其中,噪声类投诉占立案总量66.3%,废气类投诉占立案总量26.6%,废水类占立案总量1.8%,固废及其它类占立案总量5.3%。全年环境信访件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