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交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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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深圳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原市社保局直属分局负责的医疗相关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自4月1日起,深圳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原市社保局直属分局负责的医疗相关业务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办理。
相关业务办理仍沿用原办理途径(服务网页、微信等)、办事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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