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
昨日上午,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办法和报告。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朝辉,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文枫、段小贝、罗定文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审议稿)》、《龙岗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龙岗区人大法工委关于2013年法律监督工作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等。据悉,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全区城市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和龙岗公安分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检查(视察、调研)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龙岗区城管局、龙岗公安分局和龙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总体落实情况较好。
经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于11月18日召开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