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工业二园3号,年产水性尿醛树脂胶18250t,公司员工约30人,全年工作日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污染的主要为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废气、反应釜加投料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锅炉废气,生活污水、冷却塔产生的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办公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原料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固废。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甲醛储罐呼吸口、成品储罐呼吸口及反应釜废气;储罐尾气经冷凝器回收,未回收的部分气体通过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
反应釜投料粉尘:项目反应釜投料口位于车间三楼,将车间三楼封闭,并通过风机通风换气,排出的粉尘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燃料废气: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的是一体化湿式除尘脱硫设备,其主塔为旋流喷淋塔。
(2)废水污染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较少,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以及CASS工艺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骝岗水道。
锅炉烟气处理废水处理措施:该部分水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以及硫化物,半年更换一次,该部分水委外处理。
冷却塔废水处理措施:冷却水为含有较低浓度盐分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骝岗水道。外排后预计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明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各种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如防震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等。建设单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利用厂房的墙壁进行隔音,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既可美化环境,同时可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区存放, 一般固废委托给专门的回收公司;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大气: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甲醛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因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没有氨气的排放标准,参考《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1-77),氨气能达标排放;锅炉尾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的燃气标准;车间粉尘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评提出的处置措施和管理的要求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宁健 联系电话:020-34927818
电子邮件:DelinZhiJiao@163.com
传真:020-34927608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工业二园3号
邮编:511453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4009969136转3
电子邮件:huanpingbu@163.com
传真:020-32219298
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汇金谷三街四号C3-02-1102
邮编:510663
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广州市德林制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