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了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广州市卓升家具有限公司拟在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与上隆岭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建设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项目。项目的总投资为92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121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90624平方米,其中办公(含阳台)80505平方米,商业10119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590平方米,绿地率为2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9层商务办公楼(自编号1栋),其中首二层为商业楼、1栋2层商业楼(自编号2栋)、1栋22层商务办公楼(部分二层,自编号3栋)),其中首层商业、1栋22层商务办公楼(自编号4栋),其中首层为商业楼、另设2层地下室(自编号U1)、设机动车位826个(地上71个,地下755个)、非机动车位957个(全部位于地下)。
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项目集办公、家居展示中心、商铺等功能为一体,项目商铺为一般商铺。项目于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设有1组功率为1000KW的柴油备用发电机;在2栋商业楼设置2台1400KW的制冷主机,制冷机组均设置在地下1层设备房;中央空调系统配套的2台5.5KW的冷却塔均安装在商业楼2层屋顶;项目不设餐饮、不设锅炉等其他配套机电设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办公人员、商业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地下室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本项目以达标排放为基准,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洗手污水经隔渣处理,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交由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备用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其燃油尾气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大楼楼顶高出天面3米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
③对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对机动车噪声采取减速、禁鸣等防治措施;对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管理,控制经营时间等措施;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初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宜,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废水和生态防治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时间
欢迎本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热心人士从环保方面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和查阅环评简本。本次公众参与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14年6月30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止。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书面意见签署个人姓名或加盖公章,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 | 环评单位: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84760998 | 联系电话: | 020-22918655 |
传真: | 020-84569890 | 传真: | 020-22918655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26号金莎广场银座801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
电子邮箱: | 821871751 @qq.com | 电子邮箱: | 136****0151@139.com |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简本链接: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