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水务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坑加油站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86号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坑加油站 | 广州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坑加油站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86号,主要从事92#、95#汽油及0#柴油等机动车燃料的零售,年销售汽油3000吨、柴油15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493.7平方米,建筑面积448.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个1层加油亭、1个1层营业厅、1栋2层宿舍楼。项目劳动定员13人,均于项目内住宿;不设食堂、备用发电机。 | 1、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隔渣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灌注、卸油、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优化设备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该项目南侧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隔油池、洗罐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及废油废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手套、抹布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