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政府采购日常用品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的通知》和横办发[2018]2号,结合我镇的实际需要,经集体研究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党政办
联系人:古*** 联系电话:84961151
询价监督机构:南沙区横沥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投诉电话:84961702
二、采购地点:横沥镇人民政府一楼
三、项目总预算投资额:626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采购日常用品一批(详见***);
六、参加询价会单位:凭百货类相关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三份均盖公章、密封,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参与。
七、中标单位确定。
符合要求的,以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八、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横沥镇财政所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凭百货类相关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报名,领取办公用品采购目录。
九、询价时间:2018年10月9日15时30分
十、询价开标地点:横沥镇政府新楼一楼会议室。
十一、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提供***后,一个月内采用支票支付形式结清款项。
十二、注意事项
1.确定供应商后,由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党政办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于五日内完成供货。
2.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目录供货,保证提供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商生产的检验合格的正品,不得“偷梁换柱”降低产品质量,违者将取消资格及列入采购“黑名单”,并按采购总额的30%进行赔偿。
3.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目录供货。
4.如发现投标人以恶意报价形式(即:非对应目录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远底于市场价格等)扰乱招标工作进程,违者将取消资格及列入采购“黑名单”,不得参加此类项目投标工作。
5.本次采购仍不足三家合格供应商,可在报名成功并参加公开采购的供应商中以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横沥镇党政办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