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第二批施工队伍随机抽取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意见》(川办发〔2010〕5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乡(镇)为实施主体,专业施工企业采取资格准入、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相关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平脱贫办〔2017〕115号文件下达建设任务的贫困村、非贫困村和有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项目村;
(四)资金来源:国家饮水安全补助资金、县级涉农整合资金、自筹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资金;
(五)计划工期:150天;
(六)标段划分:原则上以乡(镇)为单元,每个乡(镇)为独立标段。笔山镇因建设任务重,划分为两个标段。
平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第二批)施工队伍随机抽取标段划分表 | |||||
标 段 | 乡 镇 | 标 段 | 乡 镇 | 标 段 | 乡 镇 |
第一标段 | 兰草镇 | 第二标段 | 元山镇 | 第三标段 | 澌岸镇 |
第四标段 | 青云镇 | 第五标段 | 高峰乡 | 第六标段 | 元石乡 |
第七标段 | 马鞍乡 | 第八标段 | 石垭乡 | 第九标段 | 岩口乡 |
第十标段 | 板庙镇 | 第十一标段 | 佛楼镇 | 第十二标段 | 六门乡 |
第十三标段 | 龙岗镇 | 第十四标段 | 响滩镇 | 第十五标段 | 西兴镇 |
第十六标段 | 岳家镇 | 第十七标段 | 江口镇 | 第十八标段 | 泥龙镇 |
第十九标段 | 望京镇 | 第二十标段 | 笔山镇 | 第二十一标段 | 笔山镇 |
笔山镇笔山片区:白云村、吕寨村、冠寨村、栀子村、清溪村、楼石村、盐井村;笔山镇千秋片区:石溪村、狮岭村、明山村、千秋垭村、天池村、大坝村、星斗村、中岭村。
二、参加竞选企业准入条件
(一)在四川省范围内注册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或市政类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二)2014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类似施工业绩;
(三)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加盖鲜章的书面承诺);
(四)企业信誉良好,无拖欠民工工资及工程材料费行为(企业加盖鲜章的书面承诺);
(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六)企业同意参照平昌县本年度水利行业财政评审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七)同一施工企业每个标段只能报名1次,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选1个标段,同一公司最多中选2个标段【在平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第一批)施工队伍随机抽取公告中,已中标2个标段的施工企业不得再次报名,已中选1个标段的施工企业在(第二批)施工队伍随机抽取公告中只能中选1个标段】;
(八)同一公司每报名一个标段缴纳参选保证金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指定银行帐户,银行账户名称:平昌县饮
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开户银行:平昌县信用联社,帐号:8819***********04,并在平昌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财务室换取参选保证金收款依据。中选后,参选保证金转为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公示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发出中选通知书3日内,施工企业按中选总价5%向乡(镇)人民政府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中选企业参选保证金在随机抽取结束3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报名企业提交资料及资格审查内容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和有效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2014年以来,有2个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建设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六)参选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平昌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财务室出具的参选保证金收款依据;
(七)近3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和无拖欠民工工资及工程材料费行为的书面承诺;
(八)施工企业保证民工工资、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和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书面承诺;
(九)施工企业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
以上所需资料均要求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然后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封面上必须加盖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报名。申请参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及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于2018年4月13日9:30至2018年4月17日17:00(双休日除外)在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报名(地址:同州办事处新华街东段73号),逾期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随机抽取。
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2018年4月20日9:0012:00;
第十二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2018年4月20日14:3018:00;
报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在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会议,不按时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已提前实施的项目村不纳入随机抽取范围;设计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的工程,其设备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务局共同确定生产厂家,施工企业不得单独采购。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27-6225139 (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平昌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