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依法监管国有企业改革
建立监管体系。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落实《通江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使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推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与改革创新有机融合,在红峰公司推行资产分类经营,逐步下放决策权限,使分类经营的资产收益溢价率达7.8%,全年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在旅游公司依法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全年经营收入同比增长114%。
优化资本配置。对闲置、废弃的劣质资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处置,全年处置劣质资产收益431万元,在优化配置、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同时,确保资产安全。
保障自主经营。积极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改革,制定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的指导意见,明确详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把事前审批改变为事中事后监督,放活经营权,企业享有更多的自主决策,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保障,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