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召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环保主任责任指导会
为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环保责任,确保过期失效药品得到规范处置。6月16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公司及部分单体门店召开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会。
根据环保政策及要求,会议对过期失效药品处置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要将过期失效药品交由具有取得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填埋、丢弃、焚烧。二是药品连锁公司负责收集连锁门店的过期失效药品,并集中妥善处置。三是单体药店要将过期失效药品统一收集并委托批发公司或者供货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
会议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零售企业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同时,药品生产企业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
会上还通报了中央发现的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及其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