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穗国土规划闲认〔2018〕94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广州广垦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广东省广垦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06-2015-000009号),受让地块坐落于天河区沙太南路以北燕塘工业园,面积为4523平方米,2016年1月,你司受让了上述地块,承接了原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440106-2015-000009号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之一号),该地块核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6]41号),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委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国土规划闲调〔2018〕76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包括军事管制(空军限高)、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