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荔湾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图)
(图:监督执法人员对医疗广告进行检查)
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3部门《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国家8部门联合召开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湾区卫生监督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部署落实,5月10日—7月10日在辖区内开展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的整治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发布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超出核定诊疗科目发布医疗广告的涉嫌超范围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发布专家中涉嫌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未经审批的外籍医师。
行动中,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4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0间,其中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4间。检查情况良好,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夸大卫生技术人员宣传等问题。区卫生监督所在整治行动中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抄送工商部门2宗。此外,区卫生监督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2次,参加培训人数360人,宣讲有关广告法规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全面清理发布的广告及信息内容。
今后,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广泛巡查,对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予以记分处理,加大监督频次和处理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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