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购买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搞好达川区九岭罐子青花椒+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达市农〔2020〕139号)精神,结合《达川区九岭罐子青花椒+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要求,拟在达川区九岭罐子青花椒+肉牛现代农业园区遴选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购买的新型经营主体5家。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购买主体申报条件
(一)在园区从事青花椒种植、加工、销售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及种植大户等。
(二)有规范的章程,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及生产、加工制度。
(三)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固定的加工生产场地。
二、申报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购买主体应提交的资料
(一)购买加工设施设备的申请书
(二)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种植大户只提供居民身份证。
(三)办公场所及生产厂房照片。
(四)组织章程、财务制度、安全生产、仓库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制度上墙的照片和电子档。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本次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购买补助资金总额为20万元,为2020年度达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资金。按不超过购买青花椒加工设施设备资金的20%给予补助。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12月10日。请九岭罐子青花椒+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于2020年12月10 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达州市达川区蔬菜工作站(地址:达川区华蜀南路爱心巷26号;联系人:周明炬;联系电话:0818-2977717)。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日